OTT專法劍指愛奇藝 歐銻銻董座:代理商不違法

出版時間 2020/07/16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林彤潔攝
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林彤潔攝

NCC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 專法」)草案,被市場認為是劍指愛奇藝,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對此回應,目前沒有看到專法無法評論,但他認為,代理本身並不違法。

范立達形容,現在網購盛行,許多代購業者會去國外買商品,回來之後再透過網路平台銷售,如果是有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就不違法,愛奇藝本身也在做「代理」這件事,強調自己並不違法。
 
但如果草案通過,甚至要透過電信業者力量,恐怕在台灣看不到愛奇藝。對於代理商而言又該如何因應?范立達僅說,目前沒有看到法條無法回應,不過會在之後公聽會時表達意見。

根據是方電訊主管表示,愛奇藝被限制不能在台灣租雲端機房,但愛奇藝還是可以跟國際業者轉租,就算不行,現在海底電纜網路也還是很順暢,機房不在台灣,以台灣網路順暢其實還是可以順利觀看,除非是透要求電信商,如中華電、台灣大等電信業者施壓,要求針對它排除,但就是有限制網路使用的情況。(林彤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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