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董事會決議,將建議主管機關將兩位大同委任律師移付懲誡,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此舉主要是告訴律師們,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再用「奧步」。
至於媒體再追問,是建議主管律師的法務部,將大同律師團懲戒等細節,邱欽庭都不願說明,僅表示就如同在7月6日前、尚未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解任訴訟前,也不能對外說明一樣,因為有些「前置作業」需要處理。
邱欽庭說,投保中心在7月6日舉行臨時董事會議,向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訴訟,他說經營權爭奪,若是打法律訴訟是很花時間,坦言很難期待投保中心的解任訴訟,會在三年內可以三審定讞,並非期待訴訟解決大同案,這是兩碼事。
邱欽庭說,主要是藉此機會讓各界了解,新修正投保法,解任訴訟判決一旦確認,被告就會有3年失格效果。
因此和過去不同是,有心人士不能再期待靠過去方式,3年內訴訟不能確定,把這個任期拖過去,造成既成的現實,好像是「船過水無痕」, 最起碼投保中心的解任訴訟,等訴訟判決確認那一天,當事人被告被解任就會3年失格,會有3年禁止擔任上市櫃、興櫃董監事,這對當事人會有一定程度的懲罰效果,這是我們提起訴訟目的。
他說,我們期待是大家可以公平競爭,不要再透過違法手段贏得經營權,我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
他也呼籲,大同律師團幫忙打經營權之爭時,不要用脫法、違法方式,贏得經營權;他說,「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再用「奧步」。
大同經營權之爭,金管會、投保、證交所、集保四大機關四管齊下,金管會研擬討論翻修《證交法》,增訂「立即導正」措施,投保中心則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解任訴訟,證交所除對大同強化監理措施外,更研擬出三大奇招,防堵未來的「林郭文艷們」,集保中心則對目前77家「股務自辦」者,研擬提出三大措施。
今天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親上火線,周邊單位,包括投保中心、證交所和集保中心等三大周邊單位全部列席。(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