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務員當小三遭停職?金管會:私德與招攬行為無關

出版時間 2020/06/11
壽險業務員行為引爆假承攬、真雇傭。資料照
壽險業務員行為引爆假承攬、真雇傭。資料照

某大型壽險公司爆發一名女性業務員介入保戶家庭,「無害阿姨」變成小三,此與招攬行為無關,卻遭該壽險公司以影響民眾社會觀感、送交「評議委員會」審查,該女性業務員恐遭停職甚至是撤銷業務員執照,此案件意外延燒到壽險業務員「假承攬、真雇傭」的爭議中。

今天立委江永昌邀集勞動部、金管會、各大壽險工會、及壽險業者,召開「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會中此一案例被該壽險公司的工會人員拿來當作「案例」陳情。
 
該工會人員說,這家壽險公司與業務員是簽訂「承攬契約」(即無底薪、無勞健保),但業務員的私德、卻變成要送交評議委員會,變成工作契約範圍內,這是依照哪一條來主張呢?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說,壽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有很多種,包括承攬、雇傭(有底薪、有勞健保等)、混合制(雇傭和承攬混合)。
 
但招攬行為和勞動契約無關,例如小三、這是私德,就跟招攬行為無關的行為,也沒有損及保戶權益,小三私德是由各公司依照勞動契約去規範,不能用招攬行為去懲處。
 
她說,公司可以在勞動契約去約定,例如規定業務員小三行為有損公司形象,可以約定終止契約(承攬制)、或解職(雇傭制)。
 
施瓊華說,目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主要是依業務員招攬行為,去訂定重大違規項目,而各公司訂定違規項目獎懲也是依照違失態樣做擬定,但不能超過招攬行為的範圍。
 
而目前主要的爭議是,公司訂定業務員獎懲,可能已踰越了招攬的行為規範,公司勞動契約和實際執行面不一致,才會衍生糾紛。
 
她說,金管會是要管理業務員面對客戶的「招攬行為」(例如是否有侵占保戶保費等),但把招攬行為跨到工作契約,因為這兩種關係的模糊界線、而產生爭議,是金管會不樂見的。
 
施瓊華說,未來朝三大部分做檢討,一是檢討「業務員管理規則」,並檢視各公司對業務員訂定的獎懲辦法,是否有踰越招攬行為。
 
例如「承攬制」的業務員小三,公司未在勞動契約中規定「禁止小三」,卻又再事件爆發後、送交評議委員會做懲處,就是踰越了招攬行為。
 
二是釐清招攬和服務津貼。主因會中也有產業工會代表陳情,一旦公司終止承攬契約,他過去保戶的續期保費就收不到佣金了。
 
施瓊華說,過去業務員佣金都是混成一包,包括招攬客戶、及保戶續期(繼續繳保費)佣金,這部分以後會分開。
 
最後是檢討「撤銷登錄」的違失態樣。產業工會代表也認為,因為被公司認定招攬有過失,就失去三年工作權(撤銷登錄後3年才能再登錄)過於嚴苛。(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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