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建商2】電線桿遷移釀風波 麵攤加入戰局

出版時間 2020/05/07
地上的電線桿多會被民眾視為居住嫌惡設施之一。陳恒芳攝
地上的電線桿多會被民眾視為居住嫌惡設施之一。陳恒芳攝

台中霧峰在地建商因電線桿遷移造成取得使照(非完工)延宕,遭已購住戶求償,建商大喊「非戰之罪」,因為當時建商評估,只不過是將電線桿換個位置罷了、範圍都是在自有基地,工期頂多數十天,未料到不相干的第三人麵攤鄰居,出面抗議建商不應遷移電線桿,「只因遷移後距離過近,電磁波將會影響身體」,雙方彼此角力攻防,也讓電線桿遷移案延宕了半年以上。

台灣街道電線桿林立,依照台電遷移原則,可分為免費遷移及付費遷移。免費遷移只要既設桿線確實訪愛出入交通、公共利益等原則即可;付費遷移則是要自行負擔電線路遷移費用,並且找到遷移地點,再向台電申請。建商黃丈展表示,原則上台電只負責施工,不負責民眾間協調。

但是找到了土地,未必遷移就能順利。例如四德路的電線桿遷移案,因電線經過預售屋的上方,不得不遷移,但即便新舊電線桿地點都在自家基地,仍逃不過釘子戶麵攤的強硬回絕,麵攤老闆表示,「不是要故意阻攔建商蓋房子,而是遷移後距離過近,電磁波將會影響身體,也不好停車,對生意也會造成影響。」

霧峰在地人士指出,由於台電只要接收到抗議資訊,都會立即停工,不會去考量雙方的建物或土地的合法權益,畢竟會先談情理法,人情還是最走在最前面,最後是由在地的立委出面協調,也讓電線桿部分地下化,「看起來沒這麼大支」,才擺平雙方。

不過這戶麵攤是否真有權益主張也很難說,記者進一步了解,位在新案基地旁的麵攤位在水利地,百分之百屬國有土地,應是早期佔有,如今應向國有財產署承租,每年繳交公告地價的5%作為補償金。麵攤老闆解釋,自己上一代就在這賣麵,已經超過30年。

至於佔用國有土地部分,國產署租賃科補充,佔有國有土地可分為82年為分水嶺,在此之前可向國產署承租取得「合法」租賃身分;82年之後則不能取得合法身分,兩者都能辦理繼承,主要差別在於合法身分,而且未來若拆遷,地方補償費也會有所差別。(王鈞生/台中報導)

中南部建商購買土地時,時常都要將電線桿遷移費用、如何遷移評估在內,時常都會遇到鄰里反彈。陳恒芳攝
電線桿對鄰居易有電磁波的顧慮,相對能見度及停車也較不方便。陳恒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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