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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黃家進的知名房產投資客「帥過頭」,銷聲匿跡2年後預告近期重出江湖,其爭議卻飽俱話題的炒房功力再次受到矚目,究竟合資買房應該注意那些細節,房仲專家提醒,合資買房應設定預告登記並搭配抵押權,務必採取共同登記,未來賣屋須經過所有產權持有人同意才可處分不動產,並依照出資比例決定所有權占比,方可保障各自權益。
「帥過頭」是號召陌生人合資買房,通常是和投資者簽協議,替對方找房看房,等房子轉手賣掉再三七分帳,三成是給自己的佣金,多半只拿現金不留書面。上述雖是一種方式,但合資買房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親朋好友相對容易協調,資金也比較好調動,不過投資風險亦不小,稍有不甚可能破壞交情,建議合資者應設定預告登記並搭配抵押權,藉此保障各自權益。
台灣房屋智庫經理陳炳辰指出,我國的不動產物權採登記主義,合資買房務必共同登記,未來賣屋須經過所有產權持有人同意才可處分不動產,並依照出資比例決定所有權的占比。而土地法條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超過三分之二者可有權利自行處分其不動產,因此合資購屋也要避免某一人持有權利範圍超過三分之二,免於未經同意擅自賣屋的糾紛。
陳炳辰建議,合資買房別怕麻煩,一定要申請預告登記,限制所有權人擅自處分的權利,需經過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才可售屋,且向地政機關申請時,不必負擔行政規費。他還提到,合資買房若能不貸款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否則多會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而其他人則當「連帶保證人」,以共同承擔責任,經濟條件好的人也能用較好的條件借貸。
除此之外,合資買房勢必面臨房子登記的問題,最常見的就是登記給財力最好的合資者,若以權益而言則是共同登記最有保障,但有些銀行看待共同登記會認定是投資而非自住使用,願意提供的放款成數較低,這對資金不足所以才合資的民眾較不划算,合資者要多加留意。
如果房子登記給財力最好的合資者,建議其他合資者設定預告登記,藉此避免房子遭到登記者擅自出售。由於合資者出資比例不同,建議另立契約註明各自投資金額及獲利的分配比例,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還有一種狀況必須特別留意,若是親朋好友基於信任約定合資買房,投資時沒有明訂契約,合作破局容易鬧得不歡而散,建議合資者行動前應確實評估投報率,並且另立契約註明條款,條款註記投資不如預期的處置方式,有憑有據除了不失公平,更能避免遺憾發生。(余奕賢/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206
更新時間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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