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財政部宣布今年綜所稅申報「順時中」出現3大重要變革,包括繳稅期限全面由5月底延至6月底、不論稅額高低,皆可申請延後一年、或分36期繳稅,首批退稅則提早至6月底。
據了解,財政部這次提出報稅變革有3大特點:
第1、繳稅期限延至6月,等於拉長申報期,民眾不必趕在1個月內湧入國稅局報稅,而且延長繳稅期限為「全面延長」,不須舉證都適用,民眾也可多爭取1個月的申報喘息期。
第2、如果想要申請延後繳稅1年或分36期繳稅的措施,舉證會視個案狀況而定,例如因疫情影響被公司減薪以薪資轉帳或薪資單資料證明、有無薪假事實,或非自願離職等文件,國稅局都會從寬認定。
第3、首批退稅由過去7月提早至6月底,只要今年6月1日以前完成網路報稅且經查核資料正確,即可提早拿到退稅款。
官員指出,只要符合各部會的紓困辦法標準,就可以申請延後或分期繳稅,以文化部為例,若證明為受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包括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營運銷售、表演藝術與工藝創作、展演、電影映演、影視製作與流行音樂展演等行業,可在取得文化部認定後獲得展延或分期繳稅。
另以經濟部所定標準為例,企業今年1月起、連續2個月的平均營業額,較去年下半年或去年同期的平均營業額減少15%,或是個人連續兩個月因無薪假或減班,工作日數少於原應工作日數的一半,即符合紓困資格,可申請延後或分期繳稅。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若要申請延後或分期繳稅,在6月底綜所稅申報截止日前,都可以向國稅局提出申請;至於因隔離無法如期繳稅的納稅義務人,可延後一個月繳稅,則申請期限也自動延長一個月。
財政部強調,民眾申請緩繳或分期繳稅,國稅局都會從寬認定,不過多數民眾仍不清楚申請的具體標準為何。對此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可分為以下3點適用
一、申報期間一致延長到6月30日,今年所得稅報稅期限將由原本為5月1日到6月1日,全面延長到6月30日,就不受原原規定要申請才能適用。
二、可申請延期繳納最長1年:
1、屬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期限予以核准,最長1年為限。
2、個人因所服務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期限予以核准,最長以1年為限。
3、非屬前2項規定情形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期限,酌情核准延期1至12個月。
三、可申請分期繳稅,最長分36期(每期以1個月計算,可分3年)
1、屬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期數予以核准,最長以36期為限。
2、個人因所服務營利事業(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期數予以核准,最長以36期為限。
3、非屬前2項規定情形者,依納稅義務人申請分期期數,酌情核准分期2至36期。
張芷表示,受疫情影響,政府與人民共體時艱,不僅可延長申報到6月30日,亦可斟酌狀況申請延期繳稅或分期繳納,並相信稅捐稽徵機關一定會從寬協助辦理。(邱柏勝/台北報導)
更新:調整內文、補充會計師說法
發稿:10:44
更新: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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