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老建物先拆,50%容積獎勵先入袋!新北市五股區1處海砂屋,未完成權利分配整合前,15戶住戶全同意先行拆屋,預計3月底前完成拆除,將適用《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後簡稱防災自治條例),取得基準容積50%獎勵,未來將能分回較多建坪。
該海砂屋位於五股區五福路,基地面積約137坪,為地上5層、15戶公寓住宅,屋齡34年,鄰近黃昏市場等舊有商圈,採買機能佳。該處住屋鋼筋外露、土石崩裂,有公安之虞,被鑑定為海砂屋,2015年成為市府列管的海砂屋。
住戶多年來想改建家園,包含權利分配、拆屋等事宜都談不攏,直到去年4月,新北市都更辦公室人員主動介入輔導,住戶才從個案說明會中,從各種重建方案比較優劣,雖至今尚未有明確共識,但決定先行拆屋,取得防災自治條例的最高50%容積獎勵,未來若要重建,可分回更多建坪。
新北都更推動辦公室專委邱信智表示,該案面積僅137坪,不符一般都更最小面積1000平方米(約304坪)規定,若走危老條例,最高容積獎勵僅有40%,經比較後,居民選擇防災自治條例,雖要先拆屋,但可爭取到50%容積獎勵,條件較優。
住戶去年11月起始簽同意書,取得百分百同意,已進行拆除作業,今(12)日取得防災條例適用證明,新北市城鄉局長黃一平也到場訪視,預計3月底前完拆。
黃一平表示,加速處理危險建物,維護市民居住安全,是市府首要任務與目標,因此推動防災都更政策。新北防災條例提供基準容積最高50%的獎勵,並給予租金、地價稅、房屋稅等補貼,盼以獎勵措施,加速危險建物更新,提升市民居住安全。
新北防災自治條例至本月22日落日,新北市府則推出《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接軌至2023年3月22日止,邱信智說明,防災自治條例與改善要點的唯一差別,前者由市府協助做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後者則須住戶自提,由於皆須委託專業人士協助辦理,對住戶影響不大。(楊明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