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3月起可註冊CRS帳號 6月正式申報

出版時間 2020/02/25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李雅晶(中)。劉懿慧攝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李雅晶(中)。劉懿慧攝

依據金融機構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自今年起,每年6月各金融機構都須以網路申報方式,申報前一年度應申報的金融帳戶資訊,以利9月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李雅晶表示,各金融機構可自3月起申請註冊帳號,上傳申報測試檔案。

李雅晶表示,目前CRS申報系統已經上線,各金融機構可到「檔案工具下載」專區,下載申報資料檔案格式規範、常見疑義解答及離線版工具,提早準備因應。

而「線上註冊」及「上傳與申報」功能將於今年3月1日開放,金融機構及代理申報機構(人)自今年3月1日起可申請註冊帳號,每年3月及4月可上傳申報測試檔案,在每年6月完成網路申報。

李雅晶指出,為符合國際稅務資訊透明新標準,避免列入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我國金融機構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盡職審查,辨識應申報的金融帳戶,例如帳戶持有人屬日本或澳洲稅務居住者的金融帳戶,在今年起每年6月申報該等帳戶資訊。

金融機構完成盡職審查程序後,如果確認沒有應申報的金融帳戶,還是要到CRS申報系統註冊,並在6月申報註明「無應申報的金融帳戶」。

我國預計在今年起,每年9月與應申報國(今年為日本及澳洲)進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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