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商機延後!金管會推新財管方案 恐到第二季上路

出版時間 2020/02/21
金管會推新財管方案,第二季才上路。資料照
金管會推新財管方案,第二季才上路。資料照

金管會昨預告「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的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也就是市場所稱的「新財管方案」,但因預告期間變成60天,等於要真正上路,恐得到今年第二季。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說,過去預告期間是30天,但事實上一般程序是60天,金管會也希望給各銀行準備期,因此真正上路可能會等到今年第二季。

金管會也明定,該業務以3年為辦理期限,各銀行須在屆滿半年前、將辦理情況,包括業務規模、效益、是否有客訴、後續人才培育情況等函報金管會,做為金管會核准續辦的參考依據。
 
根據金管會預告草案,這5大入門的門檻,包括財務健全性、承做財管業務量、守法性、內控和風險管理有效性、及經營業務能力及資源投入情況。
 
一是財務健全性,包括資本適足性、無累積虧損、足夠的備抵呆帳、及低於1%以下的逾放比等4小項。
 
其中資本適足性,近半年度的普通股權益、第一類資本比、及資本適足率需分別達到9.5%、11%及13%以上。

而至於這「近半年」要以哪個季度為基準?僅差一點者,是否可以再達標後,再做申請?都成為各銀行心中的疑問。
 
據金管會數據,台銀第2季普通股權益、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各為10.62%、10.62%及12.62%,等於第一類、資本適足率都未達標準。
 
二是承做財富管理業務量,近半年度銀行的信託資產餘額須達1500億元以上、或是銀行全體理財客戶管理資產規模達3000億元以上(不含保單)、或是高資產客戶(指3000萬元以上者)總投資資產1000億元以上,這3項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三是守法性,近一年內沒有受到重大處份,四是內控和風險管理有效性,最後則是經營業務能力及資源投入情況。(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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