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指大聯大收購案無須申報 文曄:已委請律師研議

出版時間 2020/01/15
右為文曄董事長鄭文宗。資料照
右為文曄董事長鄭文宗。資料照

對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委員會議通過,有關大聯大公開收購文曄至多30%股份一案,依現有事證及大聯大財務性投資等說明,尚不須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對此,文曄指出,公司目前已委請律師研議所有相關法律議題,至少可確認公平會已要求大聯大未來任何時間(不限本屆董事任期)欲參選文曄公司董事、召開股東會、徵求委託書、增加持股,都必須事前向公平會再行請釋或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解釋,依照事業結合倘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結合型態之規定,又合致同法第11條第1項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除外規定之適用情形,均須依法事前向公平會提出申報;倘若事業間未合致同法第10條第1項各款之結合型態,該等事業即不負有事先向公平會申報結合的義務。(蕭文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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