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再掀風暴2】SOGO經營權爭議 新加坡富商開公聽會籲經部面對

出版時間 2019/12/18

爭訟多年的SOGO經營權爭議再起,這次新加坡富商郭明忠有備而來,打算發動國際仲裁,逼迫經濟部面對問題,郭明忠今天上午9點更出席由東吳大學法學院在立法院舉行的「公司法適用爭議 鑑定公聽會」,主張欲透過ASTEP(台星經濟夥伴協定)的國際仲裁途徑,來解決投資爭議。

這場公聽會主辦單位為東吳大學法學院,主持學者包括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周佳宥、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洪令家,受邀出席單位則有立委徐永明、立委廖國棟、經濟部及新加坡天義公司。

天義公司表示,今天委託東吳大學法學院召開這場鑑定公聽會,是基於相信「是非自有公道」;太流公司在2002年11月13日的增資變更登記是否依據法院有罪判決確定之虛偽不實文件?絕不是任何一個個人、一個財團、或一個機關可以一手遮天說了算。

天義公司已取得李恒隆所擁有的太流公司合法股權,願意公開面對社會的檢驗;相對地,也希望經濟部能夠面對問題、向社會大眾澄清,虛偽不實文件目前是否仍然登載於太流公司的公司登記檔案之中?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表示,今天的公聽會只是「求真」,當初公司法修法過程中他擔任召委,才對SOGO案慢慢有了解,作為醫生,求的是精準,但法律面好像有多元解釋。但他堅持,假的不應該存在、假的就應該要修正,但經濟部一開始就沒有說清楚真假,只在文字上繞圈,而法院判決已經讓經濟部了解,最初的公司登記資料必須要做認定,但經濟部仍不作為,因此真的完全無法理解。

廖國棟強調,現在天義已經準備走上國際仲裁的道路,將成為國際上非常重要的指標,當法院已經判決後有應執行事項,經濟部不作為,那法院可以廢掉了,因此經濟部必須要做清楚回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認為,他在立院3年6個會期,除了公司法修法以外,還有參與礦業法修法,這中間修法過程,都好像有某種無形的力量存在,「礦業法修法委員會都還沒討論完,亞泥的展延案就過了。」

徐永明認為,公司法與礦業法不是應該要營造一個好的環境嗎?但修法過程中個別力量影響力很大,修法後如何認定?他並暗批遠東集團「這中間力量實在很大,已經開始用告的。」

對於天義方面的陳述,代表經濟部出席的商業司司長李鎂全程不發一語,對於主席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詢問是否回應,僅搖頭表示不回應,而後以後續有會議為由先行離場。

記者追出場詢問,對於天義提出的種種問題,包含公司登記的真假等,經濟部是否不做回應,李鎂則不斷表示,法院與監察院已經判決,經濟部沒有任何的違法之處。對於接下來天義要尋求國際仲裁解決,經濟部要如何應對,李鎂則說「謝謝」後就快閃。

對於公聽會學者質疑,留下的經濟部商業司第1科科長蕭旭東回應,對於太流相關投資案件公司登記向來是依法辦理,監察院今年5月也出具調查報告,結論是經濟部並無違法,報告在網站上也可以自由下載。

天義表示,今天見識到什麼叫「沉默是金」,也許經濟部認為少講點話就會多點財富,不理解難道台灣行政官員不用受到人民與媒體監督嗎,若可以充分說明不是很好的機會嗎?

天義也指出,總統蔡英文在論文爭議時曾說,閉著眼睛的人看不到真相,遮住耳朵的人聽不到聲音,但針對學界質疑,是否應該要說明白,還是只因為擁有行政上的話語權,就可以不回應,這就是行政權利的傲慢嗎?

天義表示,很感謝東吳大學法學院,以及參與協助鑑定的教授們;因為除了需具備專業的法律學養,他們更有崇高的道德勇氣。從10月1日以來,由遠東集團所掌握的太流公司不斷透過聲明或律師函的方式表達將對我們提告;他們一再表示我們以不實言論構成誹謗,卻始終迴避2002年11月13日增資變更登記、也就是今天他們所自稱掌握99%的太流股權,是不是以遠東集團郭明宗經台灣高等法院2009年10月26日「業務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罪判決確定的虛偽不實文件登記而來?

天義公司法指,原以為訴訟是為探究真相;但耗費司法資源若只為模糊焦點,甚至意圖對媒體形成寒蟬效應;那今天這群就法論法的學者,是不是也將遭到同樣對待?太流公司登載於具公示效力公司登記的文件真偽,難道是外界無法公論的忌諱?

天義公司自始即強調,係行使合法股東權益,請求經濟部應依法、依判決將太流公司2002年11月13日違法增資變更登記撤銷;此訴求和主張,是向主管機關,而非其他個人或集團。也因此,東吳大學法學院為昭公信,原擬邀請經濟部共同討論現行公司法之適用;但很遺憾地,經濟部以牽涉個案、未來不會有ASTEP之適用、甚至非立委辦公室發文為由拒絕出席。

天義公司代表說:「我們不能理解,身為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縱然經濟部99件都做對了,這一件經濟部2010年2月3日也曾因虛偽不實撤銷的案件,在行政院提案、立法院通過『SOGO條款』之後,竟可以個案為由迴避責任、搪塞檢討;經濟部引為藉口的行政法院判決指摘的是經濟部裁量怠惰、未實質審查、據以處分的法條該當錯誤,經濟部可以具體指陳告訴社會大眾,行政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虛偽不實的確定判決嗎?」抑或是依然肯認「91/9/21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確屬虛偽不實」,並直言虛偽不實乃社會所不能容任?

再言之,天義公司已合法取得太流公司股權,經濟部以虛偽不實文件所登載的公司登記,實質損害我們正當投資權益,天義公司循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尋求與經濟部諮商對話,並委請東吳大學法學院釐清法律及判決爭點,經濟部卻非立委不買帳、且片面否決ASTEP路徑之適用。

郭明忠說,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蹚渾水?甚至前經濟部次長、現任台灣駐星代表梁國新提醒我們,縱然是野孩子,也存在了17年。然而,既然大家都共知一個事實,包括經濟部和現在的太流公司在去年公司法修正過程中,都只爭辯是否溯及既往、而不否認「2002年9月21日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確屬虛偽不實」的這個事實基礎;那我們是不是就回歸事件本質,共同面對和探究如何處理這個至今仍然存在於公司變更登記表的虛偽不實?還給台灣社會和所有當事人一個公道;而非濫用擁有行政權而掌握的話語權,和不當得利者相互唱和。

天義公司亦將在法律及判決的事實基礎上,繼續與經濟部對話,更會以今天會議討論、呈現的結論,在ASTEP 欲保障的法規環境與爭端解決機制的條件下,努力向前邁進。

我們詳閱過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過去在法院的證詞、所有法院判決,以及公司法修正的立法理由和今年3月11日法務部的回覆;也相信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完全沒有否認虛偽不實的存在,如同行政法院判決一樣,從未要求經濟部不得塗銷或撤銷虛偽不實登載。

所謂《任何人不得從自己的不法行為中獲利》、《任何人不得因他人受損而受益》之核心法律原則,從2000年前羅馬法以降,不論新加坡所屬之普通法或中華民國偏向之歐陸法民事責任體系,均堅持相同內涵;基此,我們相信台灣、相信在蔡總統主政之下的台灣,一定會本諸法理原則、依據判決事實,重建一個公平正義、不存虛假特權的商業秩序和投資環境。(林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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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08:50
更新: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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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Bread Talk主席郭明忠赴立法院與立委一起召開公聽會。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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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弭平SOGO案損失,新加坡Bread Talk主席郭明忠跨海來台說明。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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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Bread Talk主席郭明忠(右起)與新加坡天義公司資深顧問郭克銘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談SOGO案經濟部的不作為已讓廠商蒙受損失。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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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Bread Talk主席郭明忠赴立法院與立委一起召開公聽會。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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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Bread Talk主席郭明忠。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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