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百貨龍頭SOGO百貨,由太平洋建設集團於1987年與日商崇光株式會社合作引進台灣,成為太設的金雞母,2002年間,太設爆發財務危機,本想以企業體切割方式保住SOGO,卻遭人為運作而化為烏有,引發長達17年的經營權糾紛,如今太設雖早已出局,遠東集團徐旭東與曾任SOGO董事長的李恆隆,仍不時為了SOGO而過招。
納莉風災SOGO 淹水 銀行抽銀根
太設集團引進SOGO百貨後,受惠於SOGO每年數百億元的營業額,不僅提供集團所需的資金動能,更讓銀行團願意持續貸款,太平洋建設公司與簡稱太百的SOGO也相互持股並擔保債務。
但2000年間全球出現金融風暴、房地產蕭條,太設當時承攬近200億元公共工程,受物料價格飛漲影響而財務困難,不料屋漏偏逢連夜雨,2001年9月強烈颱風納莉襲台,北市忠孝東路全線淹大水,SOGO大樓受波及,停業5天整修。
集團金雞母不下蛋、銀行團跟著想縮銀根。太設章民強家族捉襟見肘之際,李恆隆正好來索討先前賣樓給章家做為SOGO賣場的價金,得知太設困境、擔心自己的錢要不回來,李於是動用人脈,引薦章家與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碰面求助,2001年10月促成財政部協調銀行團展延太設集團還款。
太設章家對李恆隆超信服,不但讓李擔任太設集團副董事長處理財務紓困事宜,更請李規劃太設集團瘦身計畫,之後為保住SOGO不被太設集團財務拖累,章家聽從李的建議,委託時任國際票券公司董事長林華德處理太設與太百切割事宜。
金雞母經營權易主 三路人馬搶親
李恆隆、林華德主導太設集團持有的太百股權,全數集中到當時資本額僅100萬元、太設所成立的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名下,由太百向太設買下太流所有股權後,將太流增資到1000萬元,2002年4月區分太流股權40%由太百持有、60%登記在李恆隆名下,李擔任太流董事長。
2002年6月到7月,太設集團持有的SOGO股票、約佔當時SOGO股權的78%都過戶給太流,並將SOGO大樓賣給太百,太設集團與太百斷絕所有交叉持股、正式分家,太流成為太百的控股公司,SOGO經營權落入李恆隆的掌控。
章民強與兒子分別被迫辭去SOGO董事長、常務董事等職,李恆隆2002年7月接任SOGO董事長,章家對李及林華德等人的信任生變,2002年8月另洽寒舍公司、仙妮蕾德集團,欲以100億元出售SOGO等股權並一筆勾消太設對太百的數十億元債務,章家要求林華德、李恆隆等人配合辦理。
這時,經營遠東百貨的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主動聯繫章家,允諾基於兩代交情,願協助SOGO紓困,但碰軟釘子,反而是林華德、李恆隆等人私下接觸徐旭東、簽了合作密約,摒除章家屬意的寒舍與仙妮集團插手SOGO。
徐旭東勝出增資40 億 章家勢力被驅逐
2002年9月21日,李恆隆與接替他擔任SOGO董事長的會計師賴永吉,召開太流股東臨時會與董事會,決議太流分階段增資共40億元,開啟徐旭東增資太流進而入主SOGO的大門,遠東集團並在李通知的2天內,付清第一期的10億元增資款。
章家勢力全被逐出太流與SOGO,認為遭人趁火打劫、受騙痛失江山,怒告林華德違背受託替太設集團謀求最大資金挹注的義務,林於2010年9月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定讞,已服刑結束。章家另告李恆隆與賴永吉召開的2場關於太流增資的會議記錄虛偽不實。
法院雖認定替這2場會議繕打會議記錄的遠東集團副理郭明宗,將僅有李恆隆1人出席記載成李跟賴永吉2人都出席,2009年10月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2月定讞,但法院指賴用書面委託李開會、形式合法,決議增資內容也跟李、賴2人會前約定的相同,2016年12月判2人無罪確定。
章家沒能在這件刑事訴訟告倒李恆隆,同案反被查出作假帳掩飾太設向SOGO借款約27億元的實情,章民強與2個兒子今年(2019年)2月被依《證券交易法》各判刑4月到6月定讞。
章民強另於2002年間,兩度以口頭或存證信函,向李恆隆表明終止信託關係,要求李歸還同年信託登記在李名下的太流60萬股,這也是李當時得以擔任太流董事長並間接控制SOGO的權力基礎。李不理會,章提告索討這60萬股,想釜底抽薪扭轉戰局,高院更二審2014年11月雖首度逆轉判章勝訴,一度使章家有望奪回太流進而收復SOGO,但隨即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終在2018年2月敗訴確定。
李恆隆丟太流董座寶座 纏訟徐旭東
章家歷經這3件重要的訴訟戰役,已在SOGO經營權之爭出局,期間提出的零星訴訟,都無關緊要,章民強也在今年6月以百歲高齡辭世。SOGO在這一連串風波中,營業額持續增加、持續賺錢,消費者也不管SOGO經營權該誰管,對SOGO仍舊捧場,也因此使得李恆隆與徐旭東,繼續為SOGO經營權而對決。
李恆隆引遠東集團入關增資後,自身在太流的股權比例瞬間從60%被稀釋到1%以下,2011年8月更被徐旭東拿走太流董事長一職,李失去對太流與SOGO的主導權,憤而把砲口轉向徐,多次批遠東集團入主SOGO的過程違法、是詐欺、是偽造文書等。
尤其2010年2月,經濟部依高院將遠東集團郭明宗判刑定讞的結果,認定遠東集團增資太流所依據的會議決議出現虛偽不實,以行政處分撤銷太流增資等6項變更登記,打回資本額1000萬元、負責人為李恆隆的原點,李趁遠東集團忙著打行政訴訟翻盤之際,多次仍以太流董事長的身分自居。
於是這段期間,太流與SOGO都曾出現董監事鬧雙胞的亂象,李恆隆和徐旭東相持不下,法院在2012年2月還一度准許李的聲請,選派3位「臨管人」接管太流,經濟部於2012年5月更同意「臨管人」籌備召開SOGO股東會要改選董監事,逼得徐旭東大喊不公平,落淚揚言「遠東集團暫停在台投資」。
直到2013年5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敗訴確定,推翻經濟部撤銷遠東集團增資太流40億元登記的行政處分,遠東集團透過增資太流取得SOGO經營權的爭議逐漸塵埃落定,徐旭東才破涕為笑,說要繼續投資SOGO開分館。
但李恆隆於2013年6月,趁經濟部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分階段回復太流增資為40.1億元的登記、負責人卻記載為「李恆隆」的空檔,以太流董事長身分指派立委羅淑蕾以法人代表身分擔任SOGO董事長,又生波瀾。
這段插曲雖終歸鬧劇落幕,但徐旭東認為李屢次透過媒體對他和遠東集團不實放話,2014年起告李涉犯誹謗、誣告等罪嫌,檢方不起訴後,徐還聲請交付審判,同樣被駁回確定。李不甘示弱,2014年起也以自己或他所派任的SOGO董事長翁俊治名義提起9件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的增資登記,都因不具備提告資格而被駁回。
相較於徐旭東與李恆隆在太設章家退出SOGO戰局後,幾次交手有如泥巴仗的法律攻防,經濟部是否應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重新審查遠東集團增資太流的程序合法性,以及回復太流資本額登記為40.1億元後,為何短短10天就把負責人從李恆隆變更為徐旭東,其中的行政作業流程,反而存有更大的爭議。
李恆隆常藉由代理人反覆主張自己對SOGO的權利,此次以出售股權名義,由來自新加坡的郭明忠再度用公益之名出征,並緊咬經濟部有違法不作為之嫌的瑕疵,能否奏效,有待觀察。不過李和賴永吉當年涉與林華德共犯背信罪嫌,程序延宕14年,今年3月剛被起訴開始跑法院,也許這是還原當年事件全貌的一次機會。(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