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回流成就金融中心? 專家:必須開放商品

出版時間 2019/12/09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即將公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內容與細節。資料照片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即將公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內容與細節。資料照片

財政部力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只要是台商無法證明所得來源的資金,可開放在專戶控管的前提下回台,並且給予2年的租稅優惠且資金必須在專戶內控管5年。匯回資金有25%可以用於金融投資,被銀行業視為替財富管理開源。
 
同時,金管會近期也將公布「媲美星港新財管方案」內容與細節,除了研議打通 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管道,抓住台商回流及從香港竄逃的資金外,更將進一步開放共16項金融業務或商品。
 
台灣能否趁藉著這波國際情勢變動,配上財經部會的政策,搶下金融中心的地位。對此,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日前表示,這是兩回事。他認為,若要成為金融中心,商品的開放是必須,且強調資金的去留要很自由,「如果你有雄心壯志要變成金融中心,那個錢一定不是單行道,單行道不可能成就金融中心,錢一定來來去去。」
 
李長庚表示,資金就是要追求收益,因此只有租稅的誘因,沒有商品的開放,很難吸引台商辦理申請、專戶管理以及限制必須停泊5年的要求。若經過評估,停泊5年的收益,比不上境外的投資收益,縱使有租稅優惠,台商也不會輕易走上這條路。
 
李長庚認為,如果台商資金在台灣的銀行體系裡面看的到,為什麼一定要擺在台灣,「我的感覺是這樣,這平台如果做的夠好夠有效率,什麼錢都會來啊,台商可以來啊,香港、新加坡、中國和美國都可以來,這個才是金融中心。」(萬千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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