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匯回專法上路2個月 申請規模突破百億

出版時間 2019/10/28
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
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在8月15日正式上路,2個多月已吸引41案申請,規模突破百億達到158億元,目前已有33案、約80億通過核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土地銀行及財政部印刷廠預算,財政部長蘇建榮受邀列席並備詢。

對於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最新統計,蘇建榮表示,統計至本月25日止,已吸引41案申請,規模達到158.8億元,包括企業26件、132.2億元,個人15件、26.6億元。

而目前已經核准通過共有33億、約80億元,其中13億已實際匯回台灣。蘇建榮指出,現在還有許多台商正在觀望中,預期申請案件會逐漸增加。

據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海外資金匯回第一年稅率8%、第二年10%,若投資特定產業,完成實質投資後還可申請退還50%稅款,意即第一年與第二年稅率分別為4%、5%。

匯回資金中,25%可從事金融投資、僅5%可自由運用,且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及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s)等,未進行實質投資的資金必須存在銀行專戶進行5年控管,屆滿後可分年提領3分之1。(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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