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抗稅】林若亞條款嘉惠5~10萬人 超高薪族最有利

出版時間 2019/10/26
名模條款今年上路,明年報稅可適用。資料照
名模條款今年上路,明年報稅可適用。資料照

有「林若亞條款」之稱的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26條條文修正案(又稱名模條款)今年1月上路,明年報稅適用。據法規規定,可核實減除項目包括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以及進修訓練費,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總額的3%,受惠人數約5萬至10萬人。

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今年7月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針對薪資所得計算,除可定額減除20萬元,也可選擇特定費用減除,包括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3項,但各項減除上限為薪資收入總額的3%。

舉例來說,若小明年薪100萬,因工作需求進行進修,花費6萬元,但小明可列報的進修訓練費最多為3萬(100萬x3%),因此選擇20萬定額扣除會較有利。

稅務人員試算,若要列報超過20萬,年薪需要多少呢?假設小明3項目都可以列報扣除,總計可列報百分比為9%,則年薪至少達222.23萬以上才可適用;若小明只有2個項目可以列報扣除,則可減除的上限就是薪水收入的6%,換算年薪必須在333.34萬以上才適用。

此外,除了薪資要高以外,考量稽徵成本及租稅公平,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皆有嚴格規定。

在「職業專用服裝費」部分,指所得人從事職業所必需穿著,且非供日常生活穿著使用的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裝,該服裝的購置、租用、清潔及維護費用,需檢附憑證列報費用減除。

「進修訓練費」為參加符合規定的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令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的訓練費用,包括報名費、差旅費,以及與課程直接相關的教材費、實習材料費、訓練器材設備費等。

「職業上工具支出」則是指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的書籍、期刊及工具支出,包括職業必備的器材設備、安全防護的器材,以及表演、體育相關職業的專用裝備或道具等。

而要列報這3項項目費用,須檢附相關證明,包括載明買受人姓名的統一發票、收據或費用單據,以及與業務相關的證明文件,若證明文件為英文以外的外文,應要檢附中文譯本。(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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