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抵用券3】翻版「消費券2.0」好諷刺! 昔批煙火式政策今馬規蔡隨

出版時間 2019/09/30
民眾認為,夜市抵用券不如消費券。圖為板橋湳雅夜市魚蛋攤商。趙元彬攝
民眾認為,夜市抵用券不如消費券。圖為板橋湳雅夜市魚蛋攤商。趙元彬攝

2009年馬政府為救經濟,決定發放消費券,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批評是「煙火式政策」。但改朝換代後,民進黨政府竟「馬規蔡隨」,祭出有如「消費券2.0」的夜市抵用券,以為可藉此降低陸客不來對台灣觀光業的衝擊,做法卻與發放消費券如出一轍,現在看來格外諷刺。

民眾尚未收到抵用券 經濟部先燒6、700萬元

「為了這個(夜市抵用券),我們最近忙到翻過去。」負責承辦業務的經濟部官員表示,8月底接獲行政院指示,要求配合冬遊補助方案推出夜市抵用券,到9月中配發給旅宿業者,只有半個月左右的時間,「這段時間週末都在加班,印刷廠也被我們催得很緊張,好險最終如期完成第一批配送」。

經濟部官員說,第一波總共配送580萬張給7000多家旅宿業者,「光是郵資就花了100多萬元」,加上第二波配送,經濟部得先花200多萬元在郵資上。此外,由於抵用券需要防偽,印製成本較高,平均一張抵用券印製成本要0.4元,這部分經濟部也花了400多萬元。等於抵用券尚未送到民眾手上,經濟部就已經花了6、700萬元。

根據經濟部估算,發放夜市抵用券能帶動17.4億元的消費產值。但按馬政府發放消費券的經驗,這個數字恐怕是高估。

2009年適逢金融海嘯,馬政府為刺激內需,由經建會(現在的國發會)規劃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編列了856億5300餘萬元特別預算,期待能將當年度經濟成長率提高0.66個百分點,但最後估算消費券僅貢獻了0.28至0.43個百分點,刺激經濟成長的效果遠不如預期。

當時審計部出具報告指出,發放消費券的「替代效果」偏高。根據經建會問卷調查結果,民眾將消費券用於原日常支出約72.07%,顯示民眾不會因有消費券而購買較貴或較多的商品,加碼消費效果未顯現。

對此經建會解釋,發放消費券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雖不如預期,但消費券確實提升民間消費信心、帶來買氣,也有提升人民對政府的施政滿意度、國際能見度等外溢效果。整體而言,消費券政策可說圓滿達成政策任務。

然而,夜市抵用券的適用範圍遠不如消費券,且根據《蘋果新聞網》實際訪查結果發現,觀光客赴夜市商圈消費的意願原本就高,因此替代效果勢必更大;抵用券限觀光客使用,亦難以增加夜市的來客數。夜市攤商就坦言,他們的業績並未因為夜市抵用券的政策而有明顯成長。

時空背景不同 夜市抵用券效果遠不如消費券

另外,金融海嘯被經濟學家形容是1930年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在那樣的時空背景下,消費券的發放或許有安定人心的作用。但政府日前才喜孜孜對外宣稱,台灣今年第2季經濟成長率為「亞洲四小龍」之首,經濟情勢不若金融海嘯時嚴峻,政府發放夜市抵用券僅針對有能力外出旅遊的有閒階級,受惠對象也集中在夜市攤商,無論在合理性與公平性,夜市抵用券都遠不如消費券。

多位學者專家皆表示,夜市抵用券的促進消費效果「連半年都難以維持」,根本是「治標不治本」。與其大撒幣放煙火,政府應帶頭提升台灣觀光環境品質,促使台灣觀光業轉型,才是長久之道。(邱柏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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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認為,夜市抵用券不如消費券。圖為板橋湳雅夜市魚蛋攤商。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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