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舉報永豐金鼎興與三寶弊案的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卻遭永豐金以疑似賤賣美國子行而提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明確表示,「我特別提醒永豐金,因為張晋源具有吹哨者身分,包括解職、降薪等相關不利處分,都不能做」。
顧立雄說,將去函永豐金做兩大部分說明, 一是永豐提起該訴訟的依據、及所查的證據為何?2..金管會也要去永豐金釐清,是否因為張晋源基於吹哨者身分、而做停職的不利處分、還是因為基於其他事由做處份?他說,將在財委會後,就立即去函永豐金,請他們做說明。
顧立雄說,吹哨者的處境在職場上,本來就有困難的地方,因此金管會要求不能對吹哨者心存報復,永豐金對張晋源提告並做處置,需要有正當性,也會了解是否有構成違反吹哨者保護的機制。
顧立雄說,當初永豐金出售美國子行時,金管會有做過了解,但認為價格決定是永豐金經營自主範疇,因此金管會最終做了核准該出售案,但永豐金後續再做的一些調查,這部分金管會並不清楚。
外界質疑,難道張晋源吹哨者身分要保護一輩子嗎?顧立雄說,目前這件事引發大家討論,在職情況下,是否因為吹哨者身分做不利處分,這是一個問題。
顧立雄說,目前是永豐對張晋源案子,是提出「另案」(非當初張晋源吹哨的三寶案)因此可以提告, 但顧立雄說「我看法是,在司法調查沒定論前,張吹哨者身分存在,不能以另案理由,在沒有確切結論前,做不利處分。」
外界質疑,難道暫停停職、續領薪水,是不利處分嗎?顧立雄說,「吹哨者保護概念,意思是涵蓋說,工作和薪水本身,吹哨者還是有保障機制,永豐金基於另外理由對張做停職處分,是我們了解的範圍內,例如是否有正當性。」(廖珮君/台北報導)
更新:新增顧立雄說法
發稿:10:00
更新:13:22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證實,張晋源受吹哨者保護法規範,永豐金不能對他做不利處份。周永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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