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小學堂】都更怎麼選 自建、合建、權利變更

出版時間 2019/09/14
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老屋突破410萬戶,都更議題沸沸揚揚。資料照片
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老屋突破410萬戶,都更議題沸沸揚揚。資料照片

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屋齡超過30年老屋突破410萬戶,然而都更走了20年,始終追不上房子變老、變危的速度,民眾只知道都更享有容積獎勵1.5倍,但對執行方式仍然霧煞煞。專家表示,相較自建、合建、權利變更方式程序較簡便,且公開透明。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主任秘書謝明同表示,都更主要有2種方式,分別為「自辦都更」、「建商合建」。兩項主要差別為資金來源,自辦都更由地主自付、自蓋,而建商合建則由地主出地、建商出錢。
 
謝明同表示,目前都更很少人會選擇自建,因為需取得百分百地主同意,且流程繁瑣、一般地主無法負荷重建的費用,通常多為資金雄厚的財團,擁有建物單一所有權的地主,好處是,自地自建無需與建商分攤坪數。
 
與建商合建,一樣需取得百分百的地主同意才可實施。合建的優點在於,資金由建商出錢,代住戶處理所有的流程,較為方便。然而產權分配的土地比例、建物坪數,由「每戶私下需與建商協商、談判」達成分配協議,恐造成雙方資訊不對等,黑箱作業的疑慮。
 
為求公開透明化,合建又衍伸為另一種方式「權利變換」,在權利變換中,建物更新前後的價值認定,則由建商委託三家鑑價公司估價評定,再依容積獎勵及共同負擔、轉換分配更新後的的權利價值分配房地,並另外記載在「權利變更計畫書」中,連同都更事業計畫,一併送到都更審議委員會審議,經由第三方認定、政府查核,更多一層保障。

另外,都更因需要百分百住戶同意,最怕碰上地主意見分歧、整合耗時,權利變換還有項好處,只需取得7~ 8成多數住戶同意,若長期協商不成,可由公權力強制介入。
 
至於民眾最在乎的稅收部分,過去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為2年,土地增值稅、契稅減徵,僅限於使用「權利變換」的方式。為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自今年1月底中央修法後,房屋稅延長為12年,使用「協議合建」的建物,也得享用減徵40%的土地增值稅。若以一戶,自住用稅率1.2%計算,預計12年可減免約12萬元的房屋稅。
 
謝明同補充,目前北市已有150件都更案審核完畢,手上還有200~300件正在審核,都更審議時間需花費6~8個月,待審核通過後,即可申請建照蓋房了。(唐家儀/台北報導)

都更處人員表示,目前都更很少人會選擇自建,因為需取得百分百地主同意,且流程繁瑣。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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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主要有2種方式,分別為「自辦都更」、「建商合建」,兩項主要差別為資金來源,建商合建由地主出地、建商出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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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又衍伸為另一種方式「權利變換」,只需取得7~8成地主同意即可實施,也較無黑箱作業的疑慮。資料照片
權利變換、一般合建比較。都更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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