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租金補貼方案今開放申請,每月最高可補助新台幣5000元,統計全台共2.4萬戶受惠,申請審核通過後,最快11月就能領到,但補助恐「看的到吃不到」,專家表示,房東怕房客申請租屋補貼後,他租屋成本會增加,必須多繳稅,加上法律政策還不穩定,「通常不會同意。」
「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線上申請從今天零點開始。主要補助對象有三大族群,第一是20至40歲單身青年,第二是2年內新婚家庭,第三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政府針對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者,提供2600元~5000元之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
例如,在台北市租屋的單身青年,2018年度平均每月所得須低於4萬1450元。若是在桃園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2018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3萬6445元;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的計算方式,為夫妻2018年度總所得除以12個月後,再除以3人,即可判斷是否低於3萬6445元的限制。
內政部指出,若民眾要到現場申請或郵寄資料,可到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時除了附上申請書,檢附文件包括戶口名簿影本、租賃契約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建物登記資料,其他文件則視身分提供。
為提高房東配合意願,內政部祭出,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租給租金補貼戶房東做公益又有好康,享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大優惠。
目前在南港租屋的王小姐(25歲)表示,當然會想要申請呀,目前租金1.1萬元,多少想要減輕一點負擔,但是有很多規定不太清楚,加上之前打去詢問,卡在租屋處不知道是不是合法,因為是5樓頂加套房;目前還沒跟房東說要申請這件事,「畢竟是政府補助自己,又不關房東的事。」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分析,房東不想要房客申請租屋補貼主要有3點,現在房東很多都不只一間房子在租,擔心國稅局會查他名下其他房子、另外就是擔心國稅局會追討他過去7年來少繳的稅金、再來就是公益出租人的稅金減免不是常態性的政策,目前最高只有到10年期限的優惠之後還不確定,政策穩定性不夠。
馮麗芳表示,這是租屋黑市結構性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為什麼房東不繳稅這件事大家都知道,卻沒辦法改變?大家只要合法報稅就沒有這種問題存在。非常支持政府的這項政策,幫年輕人分擔房租,市場上房東也比較願意租給年輕人,建議房客運用公益出租人減少稅金的利多跟房東好好談。馮麗芳建議房東,如果接受房屋報稅,可以參加跟政府合作的包租代管方案,不但有各種稅賦優惠、還有修繕補助,房東只需要作等收租就好,還能幫助社會公益。
馮麗芳也提醒房客,最好不要沒經過房東同意直接申請租金補貼,雖然就房客角度而言不需要房東同意就能拿到補助,如果第2年和房東關係破裂也是得不償失。
單身婚育租金補貼作業規定、問與答、受理窗口聯絡方式等相關資訊,可到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單身及婚育租金補貼專區」查詢,或是撥打諮詢專線02-7709-8801,服務時間自8月15日至10月14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曾任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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