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理專A客戶7000萬 公司:已主動呈報金管會

出版時間 2019/08/22

又爆發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弊案,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爆料,永豐銀忠孝分行一名前游姓理專透過定存單與謊稱買保單,挪用客戶資金上千萬元,並已在20日遭到限制出境。據了解,整起案件是客戶在19日,補登對帳單時,發現根本沒有交易,事件因此爆發,永豐銀行並在20日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據了解,該名理專盜用約10名客戶共7000萬元的資金,誆稱幫客戶買保單和期貨,但卻都放在自己口袋。

永豐銀19日發現後,20日就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金管會則要求永豐銀需在7天內,由稽核部門做詳細調查、並提交改善措施、和善後處理情況。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因該名理專任職永豐銀期間很長,做案時間、案情、挪用金額、涉及客戶數等都需要做調查,因此目前暫無法對外說明。

據資料顯示,這也是今年來第9起、爆發銀行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若以過去合計5年來看,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共高達18件、被金管會裁罰共達9500萬元。其中又以今年案件最多、被裁罰金額也最高,光今年被開罰單的金額達5100萬元,已經是去年1000萬元的4倍,也將創下新高紀錄。

資料顯示,今年3月是兆豐銀,8月則有7家銀行,包括華南銀、聯邦銀、台新銀、滙豐銀、中信銀、新光銀和國泰世華銀,合計8家、已被金管會裁罰5100萬元。

為杜絕弊端,金管會指示銀行公會6月14日訂定「防範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內控原則」,嚴格規反銀行理專行為。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才警告,若上述規範實施後,再發生挪用事件,將檢討副總層級,之後再會多給半年調整期到今年底,若再發生弊案,究責層級則往上拉高到總經理。諷刺的是,顧立雄才剛警告銀行,永豐就又爆發理專弊案,至於是否究責到高層?金管會表示,需視個案而定。

黃光熙也說,各銀行稽核單位需在2021年、去全面清查2020年執行情況,並在2021年第二季交報告,且會將這些稽核重點列為金檢項目。

立委黃國昌則砲轟,永豐銀行的內稽內控簡直是癱瘓了,更離譜的是,發生這種重大弊案,銀行高層竟然坐鎮,下令分行閉嘴遮掩,這猶如重重賞了顧立雄一巴掌。

黃國昌對金管會則提出五大建議規範:1.要求銀行制定賠償標準。我們主張客戶存款在銀行被偷,銀行至少加賠一倍懲罰性賠償,徹底遏止偷錢歪風、2. 制定標準處理程序:包括通知、公告、賠償,對受害客戶不准大小眼、3. 銀行與客戶的資訊必須對稱。銀行不得再用資料保密推托,欺負受害客戶。TRF受災戶求救無門的事情,不准重演、4. 偷客戶的錢,銀行網頁公告3年:分行、金額、賠償、究責。同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的公司治理、5. 發生銀行偷走客戶的錢,銀行與金管會都必須在24小時內發佈重大訊息,不准私下吃案搓圓仔湯。

針對黃國昌提出五大點建議,包括加倍賠償、發布重訊、網頁公告3年及追究責任等;金管會官員說,若要加倍賠償需要修法、重訊部分得考慮是否會影響檢調或是銀行偵查效果,網頁公告部分,則是目前已要求各銀行須在年報登載,追究責任則需視個案輕重而定。

永豐銀:將配合司法偵辦保障客戶權益
永豐銀也發布聲明表示​,永豐銀行在8月19日發現忠孝分行游姓理財專員,與客戶間疑有資金異常交易往來,本行主管發現後,除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外,同步啟動內部查核流程,並報警處理,也先將游員暫停職務配合調查。

永豐銀指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永豐銀除主動將相關資料送交檢調單位偵辦,目前已知影響十餘名客戶,金額約數千萬元,後續將與檢調單位密切合作並協助偵辦,待司法釐清民刑事等相關責任。(廖珮君、劉懿慧/台北報導)

更新:新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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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9:20


永豐銀驚爆理專挪用客戶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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