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租屋市場透明健全,政府鼓勵房東將房屋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提供相關租稅優惠,而為鼓勵房東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除有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免稅外,還能享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與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等稅賦優惠,業者認為,房東會找上包租代管公司,多是看上管理服務,或因為本身沒有時間管理,和租稅優惠沒有關係,學者則認為,儘管政府立意良好,但「誘因不大」。
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規定,去年6月27日起,房東將房子交付包租代管業者管理達一年以上者,享每屋每月最高租金6千元綜所稅免稅,等於1年最高7.2萬元租金免稅。此外,房東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原本以租金收入43%計算,但加入包租代管的房東,其月租金6千元至2萬元部分,可以53%作為必要費用率,超過2萬元部分,再回歸43%計算。
而公益型出租,若租給獲租金補貼的房客,綜所稅部分,除享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免稅外,另有「必要損耗費用減除率43%優惠」,還能享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與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等稅賦優惠。
若透過縣市政府核准的租屋服務事業,將房子出租做為社會住宅使用,除每月最高一萬元租金收入免稅外,必要損耗費用的減除率,更可提高到60%。
一般包租代管與社宅包租代管皆有經營的兆基管理顧問公司執行副總陳伯勳表示,目前政府提供的租稅優惠,包括一般包租代管的綜所稅6千元免稅額度,與社宅包租代管的1萬元免稅額度,都是有利房東的,不過,房東會委託包租代管公司,通常是看上專業管理服務,或本身沒有時間管理,他覺得和租稅優惠沒有關係。
對於政府提供的相關租稅優惠,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認為「儘管政府立意良好,但誘因不大」,以公益出租來看,相較地價稅2‰和5‰、房屋稅1.2%和1.5%,差距都僅一點點,而每月最高1萬元免稅,1年就12萬元免計入綜所稅計算,租給弱勢租客的房東,房子多不會太大,收入相對較低,繳稅多落在基本5%級距,且租金2.5萬元的房子都算好租,若自己找租屋平台刊登,每月不過約500元,但如果委託包租代管,則需抽2成費用。
莊孟翰表示,房東若租給租金補貼房客,因屬經濟弱勢族群,可能有收不到租金風險,對沒報稅的房東而言,加入包租代管就須要報稅,違建出租的房東,若加入包租代管,也有被拆可能。(黃政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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