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持股還能當董事 黃國昌轟「群創螺絲鬆了」

出版時間 2019/08/05
立委黃國昌批群創螺絲鬆了。資料照
立委黃國昌批群創螺絲鬆了。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日在臉書上重批鴻海集團旗下公司群創光電針對董事王志超轉讓持股的重訊不實,直批「群創的螺絲很鬆,鬆到法務搞錯法律適用,公司亂發重訊。」群創公司強調並未違反新任董事6個月內不得處分股票及庫藏股執行期間不得處分股票的相關規定,董事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

證交所主管表示,每個月15號會公布前個月底持股比例,群創這件事是在8月份要公布7月持股時公司才發現該名董事持股問題,因此才發重訊公告董事王志超轉讓持股股數超過選任時持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董監事持股問題一般多採重訊發布,現在就是要求該公司更正重訊,可能還會斟酌情況處罰三萬元。

群創前董事長王志超這次重返群創董事會備受期待,未料還未擔任董事竟遭到解任,這場烏龍事件也讓外界看傻眼。群創今日再度公告更正並補充說明,8月2日新任董事第一次申報持股時,獲悉董事王志超6月19日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轉讓持股超過2分之1,其當選失其效力。

群創表示, 本屆董事任期於7月1日生效,前董事王志超係於6月19日處分群創持股,並未違反新任董事6個月內不得處分股票以及庫藏股執行期間不得處分股票之相關規定,董事缺額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

王志超對此表達歉意,其個人仍為群創首席顧問,將繼續承擔對群創公司所有職務與責任。(楊喻斐、林彤潔/台北報導)


以下是黃國昌臉書全文:

群創鬧了一個大笑話

8月2日,鴻海旗下的群創光電對外發布重訊,公告董事王志超轉讓持股股數超過選任時持股數二分之一,當然解任。

 然而,這個重訊內容是錯的。導致後續媒體抄的,也是錯的。

因為,事實上,王志超早於6月20日當選董事之前,在6月19日就已經將持股賣出。依公司法第197條第3項,根本不能被選任為董事,其董事當選無效。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群創的螺絲很鬆,鬆到法務搞錯法律適用,公司亂發重訊。王志超早已轉讓持股,卻還當選董事。嗣後的法律適用也亂講,令人錯愕。

 請群創趕快更正重訊吧!

註:公司法第 197 條

 董事經選任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

 董事在任期中其股份有增減時,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當選後,於就任前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或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時,其當選失其效力。

更新:群創正式聲明
發稿:14:34
更新:15:20

翻拍黃國昌臉書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