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5日起,購買新的節能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可退貨物稅最高2000元。新制至今已上路逾一個多月,但仍有許多民眾不熟知相關規定,因此國稅局列出5大常見問題,讓民眾快速解惑。
第一,若以商品禮券購買符合減徵貨物稅規定的節能電器,能否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商品禮券是屬於提貨券的性質,營業人在銷售禮券時已開立統一發票。
因此,若民眾以商品禮券購買節能電器,只要檢附購買禮券時所拿到的發票及兌換節能電器的明細清單給國稅局,即可申請退還貨物稅,但要注意,購買禮券的期間必須在今年6月15日之後才可適用。
第二,該優惠所稱得「冷暖氣機」,只有兼具冷暖氣功能的機型才可以申請嗎?單純僅有冷氣功能的機型是否可以申請?
許慈美指出,不論是兼具冷氣及暖氣功能的機型,或單純僅有冷氣或僅有暖氣功能的機型,只要該型號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均可申請。
第三,當購買冷暖氣機的機型分為室內機及室外機,申請書所填型號應以室內機或室外機為準?
官員回應,申請書應填寫室外機型號。因壓縮機安裝於室外機內,且廠商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登載能源效率係以室外機機型型號作為申請標的。
第四,購買節能電器後,在預付訂金時先取得第1張發票;之後電器行到府安裝完成並交付尾款時,又取得第2張發票。官員表示,若是在交付尾款時才實際取得購買的電器及完成該筆交易,則以發貨日(即安裝日)的發票日期認定為購買日。
第五、為什麼民眾申請時需填寫購買電器的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
許慈美指出,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是該電器產品獨一無二的識別資料,如同產品的身分證號。民眾在申請核准退還減徵的貨物稅稅款後,如果發生退換貨情形時,該號碼是供檢核是否為已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的電器,以查核民眾退貨應否補繳已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
此外,據財政部統計至今年7月21日,已收到10萬7523台申請數,稅額共1億8000萬元;目前已退6萬4000逾台,稅額共1億854萬。
官員也提醒,若想要快速核退,可以掌握「網路申請」及「電子發票」兩大要素。
民眾可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請,若是使用電子發票,無論是雲端或實體,只要輸入字軌即可,不需另外寄送附件給國稅局,因此審核通過的時間最短。
如果線上申請,卻使用紙本發票,還是必須寄送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的統一發票或收據給國稅局審核。(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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