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美邦投資台股債有缺失 遭罰180萬元

出版時間 2019/05/27
三商美邦投資有價證券有缺失,遭罰180萬元。資料照
三商美邦投資有價證券有缺失,遭罰180萬元。資料照

金管會公告,三商美邦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台股、債券)有4大缺失,遭罰180萬元並給予4項糾正。

據了解,這是之前金檢局對壽險業做投資國內有價證券專案金檢時發現,之前南山人壽也有5大缺失遭罰180萬元,三商美邦則是第二家。

根據金管會公告,三商美邦投資的四大缺失:1.投資台股時,未將公司內部持股原則、可投資標的篩選標準及例外投資標的申請投資許可之程序等運作規則列入作業規範,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2.台股停損的控管機制欠妥。

3.台股投資部門的職缺分工沒有「牽制原則」。

4.三商美邦發行無到期非累積次順位債,沒有明訂該類金融債券的流動性風險控管機制、及其監控方式等情事。

5.三商美邦風險管理部,對於投資部門所出具的金融資產評估報告,沒有建立驗證資料正確性的機制、及留存檢核軌跡。

金管會認為,上述五大缺失有礙健全經營,處180萬罰鍰並給四項糾正。

三商美邦今晚公告預計從5大措施進行改善,包括1.公司已增訂國內上市(櫃)股票投資之可投資標的挑選規定,將選股標準、例外投資標的核准程序及股票池會議之頻率等程序納入規範。
 
2.公司已完成修訂相關個股停損控管機制。
 
3.公司已完成修訂投資部門主管兼任經理人之下單核決層級、事後檢討及停損審核層級等相關規範,以確保各類型交易授權皆符合作業牽制原則。
 
4.公司已依金管來函規定,完成修訂相關規範,日後對於法令異動將會即時處理。
 
5.公司之金融資產減損控管作業,現已由風險管理部進行獨立驗證後出具金融資產減損評估報告,並留存檢核軌跡。(廖珮君、劉懿慧/台北報導)

新增:三商美邦回應
出版:18:15
更新: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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