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贈與稅申報 不用回到戶籍地

出版時間 2019/04/25
5月起贈與稅申報,不用回到戶籍地。資料照
5月起贈與稅申報,不用回到戶籍地。資料照

財政部今發布「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今年5月起,民眾贈與財產符合該作業要點規定,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書。

官員指出,過去贈與稅符合櫃檯化作業的簡易申報案件,各地區國稅局僅提供所轄縣市可跨轄區申報。

為便利民眾就近辦理贈與稅申報,強化國稅局間合作機制,財政部推動「跨局」申辦,例如戶籍地在高雄市,居住地或工作地在台北市的民眾,也可就近到台北國稅局任ㄧ分局或稽徵所申報。

未來無論是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或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只要攜帶申報應檢附文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不過,如果超過核課期間、同年度尚未核課或屬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特殊案件,還是需要經過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

此外,如果是贈與不動產,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金額合計超過50萬,則不可適用跨局申報服務,因涉及受贈人的繳納能力;但若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是由贈與人繳納,則無論金額多少都可以適用跨局申報服務。(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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