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資料照
為加強查核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今年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銷稅,俗稱奢侈稅)查核作業計畫將自5月1日開始,因此即日起至4月30日為輔導期間,若自動補報補繳可免予處罰。
官員表示,此次查核包括產製高額消費貨物,例如銷售價格達300萬元的小客車、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銷售價格達50萬元的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家具,船身全長達30.48公尺的遊艇等等的廠商。
另外,銷售高額消費勞務也是查緝範圍,如每次銷售價格達50萬元的入會權利等的營業人,應自行檢視有無未依規定辦理或短漏報特銷稅情事,並把握時間於輔導期屆滿前自動補報繳稅款,可適用加計利息免予處罰規定。
官員進一步提醒,前項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如果是應徵貨物稅或營業稅的貨物或勞務,其銷售價格應加計貨物稅額及營業稅額在內。產製廠商或營業人應在出廠或銷售時的次月15日前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款收據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劉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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