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為遏阻資本外流,一直嚴厲打擊各種外匯買賣違規違法行為。路透
中國官方為了防堵資本外流,又祭出新規定!
中國官媒新華社昨報導,俗稱「兩高」的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出台《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明令非法買賣外匯情節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者,將以刑事罪行論處。
報導指出,目前中國多數地下錢莊的主要業務是資金跨國(境)兌付,造成鉅額資本外流,對社會危害巨大,屬於政府重點打擊對象。
「兩高」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地下錢莊的非法買賣外匯行為,主要包括較為傳統的境內直接交易形式及當前常見的境內外「對敲」兌付形式。前者是指不法份子倒買倒賣外匯,在國內外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差,這類錢莊俗稱「換匯黃牛」。
後者是指透過以外幣償付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付外幣,未採取直接交易,卻變相實現外匯買賣的行為。資金跨國(境)兌付就是種典型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這類型的地下錢莊會與境外人員、企業或機構互相勾結,或利用開設在境外的銀行帳戶,協助他人跨進匯款或轉移資金。
中國一直嚴厲打擊各種外匯買賣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外管局)發布了6次有關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分別對商業銀行、貿易公司、支付機構、個人等單位開具了金額不等的罰單。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2018年中國外管局對商業銀行開出50張罰達,罰款金額合計達1.43億元人民幣(約6.61億元台幣)。
這份《解釋》說明了非法買賣外匯的認定標準:從事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或非法買賣外匯業務,經營數額在500萬元人民幣(約2311萬元台幣)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人民幣(約46.22萬元台幣)以上,將被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解釋》所明定標準已於2月1日生效。(劉利貞/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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