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買賣不附「屋況說明書」 倒楣了才知虧

出版時間 2019/02/07
彰化一處透天厝,因屋主透過在地仲介買屋,卻沒有附屋況說明書,沒有保障又鬧出糾紛。陳恒芳攝
彰化一處透天厝,因屋主透過在地仲介買屋,卻沒有附屋況說明書,沒有保障又鬧出糾紛。陳恒芳攝

新屋房價貴桑桑,少數地段好、房價便宜的老屋,吸引各路人馬先搶先贏,不過老房子問題多,有些屋主沒有詳實填寫屋況說明書,甚至私下買賣者、根本未付屋況說明書,只在合約末附註「依現況交屋」,這樣子到底有沒有違法?

屋況說明已是房市交易必備文件,不過在鄉下一帶,不少在地型「中間人」或是屋主私下出售,未必會附帶。像是彰化一名購屋族陳先生,他購買員林一處老透天,沒想到在地不良仲介交屋沒有屋況說明書,事後發生漏水糾紛也無法對仲介求償,默默吃了個悶虧。

丞德地政事務所解釋,「屋況說明書」屬於定型化契約裡面一部分,所以合法經紀業者一定得檢附;但是若未經不動產經紀業者或是私下買賣交易,則不屬於定型化契約,屬於私權自治,當然相對無保障。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說:「附有屋況說明書,相對也代表仲介必須負擔一定的責任,但若是私下買賣、中間人牽線,即無強制規定,所以相對也不鼓勵、沒有保障。」但是他同時強調,「契約中的現況交屋,不代表賣方可規避責任,若是簽約時有意隱瞞,屋主仍須負起賠償責任,可提起瑕疵擔保。

簡單來說,若無屋況說明書,當入住後才發現漏水、屋況瑕疵等問題,即無憑證索討,也無法確定仲介當時是否有查證不實等疑慮;但若有屋況說明書,即可證明交屋前的屋況為何,對於買方能有絕對保障。(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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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經紀業者售屋合約屬定型化契約,得附有屋況說明書。資料照片
私下買賣少了中間保障,雖然可能省成本,但風險相對高。資料照片
售屋定期化契約得有屋況說明書,但若是私下買賣即屬於私權自治。示意畫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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