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因台股大跌,當時金管會宣布將開放銀行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跨行質借(即基金跨行質借)時,還預估以相關的投資總額3兆元、推估市場約1/3民眾有質借需求、貸款5成來計,將可增加5000億元可運用資金,有助挹注台股資金活水。
當時金管會想的是,如何挹注股市、活絡投資;但3年後,時過境遷,面對業者要求再進一步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時,金管會不再思思念念「救股市」,反在開放銀行業務、提升銀行競爭力、及投資人財務槓桿風險上做拔河。
2015年因當時僅開放「基金跨行質借」,光申辦和銀行間的照會流程,就達10大項,讓民眾望之興嘆,銀行承做意願也不高,等於過去這3年,該項業務幾乎完全沒達到當初「救股市」的用意。
2017年台北市美國商會在台灣白皮書提出建議,希望可以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於是乎,這項議題再度重啟,不少外商銀、大型民營銀行也磨刀霍霍,認為一旦開放自行質借業務,因為是在同一家銀行承做,商機大有可為。
銀行主管說,開放基金自行質借,對投資人來說,基金不用贖回賣掉,既不會錯失配息,又有資金可以使用,不會讓資金全部「凍」在基金上,可提高投資人資金操作靈活度,財力雄厚者,則可從事高財務槓桿操作。
尤其是對高資產客戶來說,有極大的套利空間。
例如高收益債券型基金年配息率有5%,但融資成本僅3%,客戶買了100萬基金、借了50萬再投資同一檔基金,具備槓桿效益。
對銀行而言,則是大舉發展私人銀行、高資產客戶的利器,尤其可以透過財務槓桿操作,大舉進攻財富管理市場商機。
大型民營銀行主管說,國外私人銀行早就開放基金自行質借,且很多國家根本沒有對基金自行質借業務設限,反觀台灣,法規已經落後、這次開放又「東綁西綁」,將對國銀發展財富管理的國際競爭力,大打折扣。
該銀行主管也說,一開始已經限貸款成數5成,已經限縮了融資動能,再加上僅限有財力的「大戶」承做,何必又限制同一家銀行做2度質借投資?畢竟有錢的大戶,風險承擔能力應該遠比一般投資人還要強。
但金管會卻不這麼想。金管會認為,有錢的大戶,和風險控管是兩件事,不能因為有財力就失去控管風險,「不然就不會有TRF事件了」,若不設限,信用無限制膨脹下、若又加上理專不斷勸誘,難保不會再發生類似TRF事件的爭議。
另一銀行主管也認為,投資人拿基金抵押質借,還是需注意可能的風險,若基金淨值下跌,可能會面臨被追繳擔保品、或要求贖回還錢,若不設限,財務泡沫一旦破裂,後果不堪設想。(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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