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買虛擬貨幣 金管會:平台業者須先登記

出版時間 2018/12/13
未來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將採「登記制」。資料照
未來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將採「登記制」。資料照

金管會研擬,在一定限額下,鬆綁民眾可以赴超商,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乙太幣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說,因為目前虛擬貨幣平台業者沒有歸類為「甚麼業別」,也沒有登記,未來會主動去了解有多少虛擬貨幣平台業者,也要求須向金管會「登記」,才准透過超商用現金購買虛擬貨幣。

日前銀行公會向金管會表示,若要鬆綁讓民眾可以在超商,以現金購買虛擬貨幣,恐有洗錢和詐騙疑慮。

銀行公會向金管會表示,因超商代收平台業者的款項,超商並未要求核對當事人身分,可能僅憑繳款單據、憑證或序號,就進行繳款,似乎無從確認當事人身分,等於無法採取任何認識客戶(KYC)、強化確認客戶身分(EDD)等措施,很難防範他人利用假身分或人頭戶進行交易,已背離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確認平台業者須採實名制的精神。

銀行公會也表示,虛擬貨幣交易的現金流在超商代收款時,就會產生「斷點」,無法進一步追蹤交易款項匯出、匯入的痕跡,恐有礙洗錢防制的目的。

其次,銀行公會也認為,若可透過超商代收虛擬貨幣的交易款項,詐騙集團可利用虛擬貨幣交易來誘騙投資人,以透過不同天期、地點、數筆小額交易來達到詐騙目的,也因金額不大,容易讓人掉以輕心,而產生詐騙風險。

但今天顧立雄說,要避免銀行認為的洗錢疑慮,就是要在超商做一個控管,用虛擬貨幣帳戶,去追金流,也就是說,不管是A、B、C人去超商買虛擬貨幣,都是透過一個實名制的虛擬帳戶做交易,平台業者只需要控管這個「虛擬帳戶」的交易就可以。

顧立雄說,行政院已經指定金管會做為虛擬貨幣平台業者做防制洗錢的主管機關,未來修法通過後,除了還是維持實名制外,最大差異,修法前是由銀行業者要求平台業者,修法後,金管會就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業者,可以金檢、也可以依照「防洗錢規範」做處份。

他也說,未來也未採「登記制」,金管會會主動去查那些平台業者,並要求他們來跟我們登記。

目前包括全家和萊爾富兩大超商,都有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其中全家超商是和「幣託」平台業者合作,幣託業者是開戶在玉山銀,也是幣託向金管會爭取,希望民眾仍可透過超商,購買虛擬貨幣,例如每天限10萬元(每次2萬元額度內)。

而超商則是扮演「代收轉付」(代收民眾購買比特幣的款項,再去付給平台業者)的角色。

市場另一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Mai coin,則是和萊爾富超商合作,開戶則是在凱基銀。(廖珮君/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