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看「林若亞條款」 進修費、必備工具花費最多

出版時間 2018/10/01
進修費未來可望列所得成本,圖為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莊宗達攝
進修費未來可望列所得成本,圖為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莊宗達攝

「林若亞條款」明年2月將上路,據傳財政部已確定治裝費、職業上必備工具,以及進修費,將是3項主要可以列為成本的項目,《蘋果》針對此議題,街頭訪問民眾,發現多數民眾認為工作上的確存在不少成本,能列出扣除,當然最好,對於減輕稅負大有幫助。

也有民眾認為,上班族採購電腦及進修費,是最大的支出,若能減除,對於降稅大有幫助。(楊喻斐/台北報導)

以下為民眾說法:

吳厚毅先生  38歲  建築業
 
吳厚毅表示,為了工作所需,買了電腦,也有很多其他的支出,還有像是上課的部分,常常需要配合政府規定上課,像這前陣子就去上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危老重建法案的課程,自己自掏腰包3500元,這些公司都不會幫忙出錢,但卻規定一定要上,如果以後,為了業務而自己額外支出的項目都可以列為扣除額,當然對於減輕稅負會有很大的幫助。
 
蘇先生  37歲  電子貿易業
 
蘇先生說,配合業務需求,買了很多生財工具,尤其是很多基礎設備等等,電腦更是必要的工具,假設這些個人的消費都可以列為扣除額的話,應該會有很大的助益。
 
馬小姐 25歲 公職
 
公務員的馬小姐認為,生財工具可以列為扣除額有舉證的問題,到底這些工具要如何舉證,而且這些工具的花費佔全年薪資所得比例高低也是一個重點。她認為,這個法令的修改與職業別有很大的關係,自己是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不過以插畫家的行業為例,所需的畫筆、油墨、畫紙等等都算是生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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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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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生先表示,為了工作所需,買了電腦,也有很多其他的支出,還有像是上課的部分,常常需要配合政府規定上課。林啟弘攝
蘇先生說,配合業務需求,買了很多生財工具,若能扣除是好事。林啟弘攝
馬小姐認為,生財工具可以列為扣除額,到底這些工具要如何舉證,是一大問題。林啟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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