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相中使用空間購入露台,但使用上則會有限制。資料照片
大樓建案規劃特殊露台戶,使用能夠有著大空間,通常都相當搶手。但專家提醒,露台可不是想怎樣使用就怎樣,因所有權仍屬於全體住戶,若想在露臺加裝遮雨棚、花架等,都需要管委會同意,還有著面積限制。
露台空間以產權來說,通常歸納為「約定專用」,簡單來說,就是全體住戶的產權、變成只有一人能夠使用,常見的像是露台、花台及1樓庭院等,通常設計只有緊鄰的戶別能夠進出、做為約定專用,每坪單價通常也只要住家3成。
但是約定專用,也不是想幹嘛就幹嘛。台中陳小姐分享說:「買露臺戶後想說加裝個遮雨棚,方便曬衣、擋垃圾,不過沒想到剛開始不太順利,還被鄰居認定為是違建,最後經過辛苦溝通、取得管委會同意,還由於增建採光罩、遮雨棚仍屬違建項目,因此搭建面積必須低於露台的3分之1,才可避免違法。」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即使管委會同意,但增建遮雨棚還是有是違建的疑慮,除了搭建面積要低於露台的3分之1以外,根據法規,露台、遮雨棚、雨遮等面積,合計若9坪以內,雖然不需立即拆除,但也得拍照列管。(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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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採光罩要經過管委會同意,面積也有所限制。資料照片
增建遮雨棚還是有是違建的疑慮,搭建面積要低於露台的3分之1。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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