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第一金總經理鄭美玲說法、慶富對第一金財務影響
第一金今天舉行股東會,小股東依舊聚焦「慶富案」,第一金董事長董瑞斌表示,對第一金前董事長蔡慶年、第一銀行前總經理周伯蕉等2位「績效獎金」全部提存在銀行內,等法律問題釐清後,才會再發放給他們。
董瑞斌說,因為蔡慶年和周伯蕉都是公股代表,董事酬勞都是上繳國庫。
他說,其他一般薪酬部分,如固定兩個月獎金,會發給他們,但績效獎金部分,依照今年績效、按照在職部分,也因為求償問題還沒解決,因此多提存在銀行內,並沒有發放給蔡慶年和周伯蕉,將等法律問題釐清後,再做處理。
第一銀總經理鄭美玲則說,去年底對慶富案依照會計準則做評估,提了呆帳準備金,當時80億集團慶富貸款餘額,帳戶保證金沖抵後,剩下70億元,「目前初估,依照現狀,暫不考慮未來實際的擔保拍賣的話,初估損失50億元」。
鄭美玲說,今年首季為了降低逾放比,轉銷呆帳45億元,帳上有25億元,後續多數有擔保品,包括船舶和慶富大樓等,都已經進入保全程序並進行拍賣。她說,扣押到的財產,未來也可以參與借保戶財產所得的分配,但實際分配到多少要看擔保品拍賣和分配的結果
至於整體慶富案,鄭美玲說,初估去年度對第一金稅後影響是40.6億元,對銀行股東,每股影響0.46元,對金控則是每股影響0.34元。
第一金的法律顧問張朝棟也表示,之前財政部要求參貸銀行研究,是否有疏失要去求償,他說,地檢署調查,慶富有使用詐騙手段,銀行相關承辦者,是因為被詐騙,沒有疏失,最後地檢署是用「簽結」,表示並沒有犯罪嫌疑狀況。
張朝棟也說,對承辦者沒有被認定有疏失、或怠忽職守,也是被騙了,在此狀況下,沒有新事證下,暫時沒有對這些承辦者做請求,但有一部分績效獎金沒有發放。
鄭美玲也說,求償是法律層面問題 包括高檢署、金管會及尋求律師等獨立專家意見,認為沒有充足證據,顯示銀行承辦人員有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或義務的行為,沒有充足證據可以去做求償。
鄭美玲說,整個慶富案讓我們虛心回頭檢討,整個公司治理法遵和洗錢、制度面、執行面都要改善地方,如常董會和受審會審查功能加強和委員和常監們有很充足時間來審查,尤其是重大案子。
鄭美玲說,事件後也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授信制度規範 作業流程 、包括事前徵審撥貸和事後追蹤管理,做更完備規劃,有相對嚴謹和完整制度都要大家去落實,內控和法遵落實,都是銀行需要建立的企業文化。(廖珮君/台北報導)
發稿:10:17
更新: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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