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OBU成逃稅洗錢天堂 金管會防堵 

出版時間 2018/04/30
金管會將針對OBU客戶訂定五大「稅務洗錢」風險。
金管會將針對OBU客戶訂定五大「稅務洗錢」風險。

為強化OBU防洗錢的規範,金管會在3月6日邀集各銀行,提出「銀行因應稅務洗錢風險防制措施」,針對OBU客戶訂定五大「稅務洗錢」風險,包括要求各銀行需建立辨識逃漏稅的疑似交易態樣、或警示指標去察覺高風險客戶、禁止員工協助客戶做「意圖逃漏稅」的安排,且若發現客戶有利用OBU帳戶做「逃漏稅」,最重可以關掉客戶帳戶。

過去企業戶將公司開在OBU,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節省稅負,如今金管會將要求各銀行對OBU客戶查緝,避免客戶「逃漏稅」,恐對OBU業務將是一大打擊,外界憂心恐衝擊OBU獲利。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早上也坦言,稅務當然是涉及洗錢疑慮。

根據金管會「銀行因應稅務洗錢風險防制措施」,對「稅務洗錢風險防制」,建議指引有五大項:

一是銀行應瞭解客戶的稅務洗錢風險情形,並將稅務犯罪之風險評估納入防制洗錢相關程序,包括確認客戶身分及持續審查、交易監控等,透過整體洗錢防制流程所辨識之可疑交易型態或不尋常金流之內容應進行申報,俾利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後續分析處置,以有效察覺及防制嚴重稅務犯罪衍生資產進入金融體系。

二是,有關稅務洗錢風險之防制,銀行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採取與客戶風險相當之降低風險措施,例如加強監控或取得高階管理人員同意且記錄理由,並對帳戶進行強化之持續監督且採取相應之降低風險措施,或審慎評估是否採取終止業務關係。

三是,銀行應建立辨識逃漏稅相關之疑似交易態樣或警示指標(red-flag indicators)以察覺高風險客戶,針對國際金融業務、私人銀行、財富管理或跨國企業金融業務等可能涉及較高稅務洗錢風險之業務,應有強化控管措施。

四是,銀行應對員工實施稅務洗錢風險防制之相關教育訓練,包括疑似交易態樣或警示指標以及常見逃漏稅類型,俾使員工瞭解其義務及處理程序。該訓練可就稅務洗錢風險之控管獨立辦理,或做為整體防制洗錢訓練之一部分。

五是,銀行應確保員工嚴守行為道德守則,不應協助客戶為意圖逃漏稅的安排。(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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