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31項措施稅制優惠 財部批:了無新意

出版時間 2018/03/21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
財政部外觀。資料照

中國祭出對台31項措施,財政部官員直批「這些措施了無新意」,指中國這些租稅措施非僅針對台灣,且台灣租稅負擔率低於中國,營所稅有效稅率13%至14%,亦低於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的15%,我國租稅環境仍具競爭力。

中國近期提出對台31項措施,其中租稅措施部分,包括幫助及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依法可享「高新技術」企業按15%稅率徵收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於中國的研發中心採購中國設備可全額退還增值稅等租稅優惠。

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若以租稅負擔率相比,台灣2016年度租稅負擔率僅13%(註:2017年所得稅今年5月才申報,無法統計),低於中國的17.6%,且為鼓勵企業投資,今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制優化措施,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採股利課稅新制,企業主要投資人股利所得稅負,由最高49.68%降為42.4%,有助提高投資意願。

宋秀玲指出,台灣營所稅稅率調高至20%,仍低於中國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25%,且財政部配合現行產業發展政策,分別從「資金面」、「人才面」及「技術面」提供適宜租稅措施,營所稅有效稅率只有13%至14%,仍比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的15%還低。(陳瑩欣/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