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市場用地變建案 台中市已2案

出版時間 2017/11/24
台中市潭子區「熊立方」基地為市場用地,未來1、2樓空間將作生鮮超市。陳恒芳攝
台中市潭子區「熊立方」基地為市場用地,未來1、2樓空間將作生鮮超市。陳恒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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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用地一般只能興建市場,不過隨著消費型態轉變,愈來愈多市場用地空置,台中市政府近年跟進北、高做法,讓市場用地可興建大樓,並規定2層樓需做市場使用,讓地主解套,吸引建商購地推案,目前已有2市場建案推出。
 
台中市共計有156塊未徵收的市場用地,多屬私人所有,許多地主幾十年來只能種菜,或任其雜草叢生,也無業者願意開發,台中市府現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讓市場地能以BOO(興建、擁有、營運)方式興建大樓,開發商繳交特許開發權利金給市府後,即可興建大樓住宅。
 
此案首例為太平區「一中樂叙」,497坪基地規劃地上15層、共64戶,包含1戶做市場用途。第2案為今年推出的潭子區「熊立方」,1048坪基地規劃106戶,該案專案經理王榮煌表示,1、2樓數百坪大空間,供生鮮超市使用,公設集中在1、3樓,4樓以上設計成雙塔住宅建築。
 
2案低樓層皆必須做市場用途,讓此類住宅迥異於一般產品。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只要有販賣蔬果魚肉等民生用品,無論零售市場、超商、生鮮超市、量販店等,都算在市場的範疇,每案都經市府評估過,未來開發商也負招商責任。(洪子恩/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7:24
更新時間: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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