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問蘋果】網上租屋防詐 白紙黑字眼見為憑

出版時間 2017/11/08

張先生來函《蘋果》表示,從租屋網看到心儀物件,連絡代理人也付了訂金,但付訂後,一直連絡不上房東,因此後悔不想承租,但想拿回訂金,不僅找不到房東也連絡不上仲介。
 
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事業處處長張艾玲表示,首先在不了解對方身份與狀況,就付押金或訂金,非常不妥,即便是付了,也要有收據存證,有些不肖代理人會以公司為仲介理由,表示私接業務,無法開收據,但日後要追討或走法律程序,都很難做為舉證。
 
張艾玲呼籲,租屋網上看的到租屋物件,民眾一定要眼見為憑,在還未看到房子前都不應該支付任何錢,接著就要注意簽約對象,無論是誰來簽約,對方若不是屋主,就必須持有屋主授權可以處分房子的授權書或證明。(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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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租屋建議眼見為憑,繳任何金費都有收據,白紙黑字較有保障。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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