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最有利標修法 下周送行政院會

出版時間 2017/10/05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今在立法院報告《採購法》修法,未來2億元以上巨額採購採有利標,且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列入積分考評。顧美芬攝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今在立法院報告《採購法》修法,未來2億元以上巨額採購採有利標,且得標廠商履約品質列入積分考評。顧美芬攝

新增:修法重點
上任1年來致力推動最有利標採購策略的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今上午受邀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71件採最有利標公共工程案件比例達50%,得標廠商平均履約計分82.24分,高於最低標廠商2分。

根據工程會業務報告中指出,各機關技術服務採最利標決標案件比率,從2015年88.73%,到2017年7月底92.89%,決標金額比率自2015年度97.05%,提升到2017年7月底的98.35%,決標案件和決標金額比率均呈顯著成長。

不過,民進黨籍立委鄭寶清、趙正宇等多位立委提出質疑,針對巨額採購工程採用最有利標,容易衍生廠商藉機浮濫報價,施工品質難以掌控。

民進黨籍立委黃國書也指出,以往最有利標容易造成人為弊端,因現行得標廠商評選結果,只公布得標廠商,未得標廠商不知未得標原因,容易引發黑箱作業質疑。

吳宏謀表示,最有利標目的是要選出有能力履約的廠商,以往是因採購需求不明確不具體,履約過程容易有爭議。為了加強採購內容更具専業化,目前修法將針對2億元以上的巨額採購工程,採最有利標,需成立審查小組,未來審查委員也將公開透明,集思廣義,讓標案更周延。

為了避免得標廠商偷工減料,吳宏謀強調,廠商的履約積效也將列入積分,舉凡公安問題,或勞資糾紛頻傳,未來都可能因此列入考核,積分太低可能因此被淘汰,讓有意投標廠商有所警惕。而相關修法預計下周會提報行政院會討論。

今在會中,多位立委也提到815造成全台大跳電,截至目前中油還沒有提報承包商巨路國際公司為不良廠商,吳宏謀表示,目前還需看中油是否提報巨路為不良廠商,若廠商有疑慮,可提出申訴。(顧美芬/台北報導)
上架:13:21
更新: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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