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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春福因欠稅3.6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周首度對他發出禁奢命令。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64歲黃春福是美麗華集團「二董」黃榮華的長子,與弟弟黃春發等人經營美麗華大飯店、美麗信酒店、德安開發、志信國際等知名公司。黃春福因2002年5月美麗華飯店以45億出售土地給國華人壽,他與弟妹4名股東藉循環投資移轉股權避稅,國稅局要求補繳以及罰鍰,4人提行政訴訟敗訴定讞。
台北分署多年來陸續查封黃春福等人股票、不動產追稅,黃春福僅追回約4000多萬,仍欠3億6619萬多元。台北分署決定對黃春福祭出禁奢令,禁止投資股票;購買、租賃或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務、搭乘計程車、高鐵、飛機,去酒店、夜店、四星級飯店,每月生活費不准超過2.4萬。(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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