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提3疑慮駁回東森電視併購案 台數科不滿一一反擊

出版時間 2017/05/31
圖為台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資料照片
圖為台數科董事長簡森垣。資料照片

台數科自105年10月14日宣佈購買東森電視股權,至今歷經近8個月時間,包括產業發展、市場秩序、言論多元、財務槓桿等,台數科認為自己已經都一一清楚說明,遺憾NCC委員會議仍以「系統垂直整合影響言論多元」、與「資金執行承諾有疑慮」、「開放式投資架構,違反黨政軍條款」等理由,「不予同意」台數科購買東森電視台交易案。

台數科表示,由於該案事關台灣媒體產業發展與台數科聲譽,因此針對今天NCC的駁回說明,台數科有以下3點不同意見。

第一、台數科直指在「系統垂直整合」公平會與NCC看法互異,NCC認為,因台數科及所屬有線電視系統台用戶市占10%,具顯著地位,有壟斷之嫌。但台數科表示,依據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4條規定,有線電視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戶數3分之1(33%),而台數科戶數僅佔5.71%,就算併入大揚、新永安也僅佔9.38%,完全符合規定。

另NCC認為台數科擁有5個頻道加上東森家族8個,合併後變成全國第2大頻道節目供應商,東森電視2個新聞頻道占全體20%、收視率是新聞頻道第3大,市場地位強大有競爭疑慮。台數科則表示,目前所擁有的頻道數目,以所有台灣常看的110個頻道數計算,只有11.8%,也遠低於有線電視廣播法第25條規定4分之1(25%)的限制,何來壟斷之嫌?

台數科進一步指出,今年3月1日,主管聯合壟斷的公平會通過台數科購併東森電視台案,公平會表示「本交易案對我國整體經濟利益,有助於被結合事業引進資金,加速頻道內容、畫質之提升及數位匯流發展,且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市場、多系統經營市場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市場之個別市場結構,並未因本結合案而有所改變」,同樣對產業壟斷的看法,公平會與NCC看法互異,讓業者無所適從。
 
第二、台數科自認負債比在合理範圍,無「資金執行承諾有疑慮」之情事,針對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數科為高額短期貸款,財務的沉重負擔難以製作優質內容。台數科回應指出公司財務體質健全,集團旗下擁有4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及1家寬頻上網公司,每月均有穩定之現金流入,截至105年第4季止,台數科集團負債比例僅33%,財務結構相當健全。

且公司董事會已於105年11月25日決議現金增資新台幣30億元以充實購買東森電視股權資金,集團負債比率約為52%,仍屬合理之範圍內,更何況隨著逐年償還銀行本金,負債比率亦將逐年降低,財務結構穩健。

至於銀行借款額度,以借款倍數(淨金融負債/EBITDA)評估,台數科表示收購東森電視後,借款倍數仍遠低於其他MSO平均倍數,且NCC在3月3日針對本案舉行的聽證會中,邀請前來進行財務鑑定的政大經濟系王國樑、台大財金系張森林2位教授,都在鑑定意見書中表示,本購併案的「財務結構與負債比皆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於財金學者的鑑定報告與本集團所提的穩健財務說明,未能獲得NCC委員的理解,台數科表示至為遺憾。
 
第三、台數科也提出「惡法亦法」黨政軍條款的不適性,指出因遭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與中國新洪門黨惡意購買2張股票,旗下中投等子公司等遭NCC裁罰共120萬元罰鍰,受害者也是受罰者,凸顯出黨政軍條款的不適性。

連今天記者會上,NCC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都表示黨政軍條文讓違反規定的可能性出現,甚至故意性搗蛋也可能出現,台數科委屈表示:「現在違規的是政黨與政治人物,被罰的卻是媒體經營者,這樣的規制在法制體係下不是常態,多年來實施下來也確實是問題,這案也凸顯急迫、不合理的所在。」

台數科自認是黨政軍條款的受害者,對於NCC以台數科是「開放式投資架構,違反黨政軍條款」這樣的決議感到無奈,也對媒體產業深陷「惡法亦法」的泥沼,深感痛心。
 
針對NCC今日的審查結果,台數科表示至為遺憾,但也表示將繼續努力以提升台灣通訊傳播產業之創新發展,只是本案所具有若干重要意義與荒謬行徑,應揭露於社會,給大眾公允。
 
台數科也表示,在此案過程中,雖頻頻受到許多特定不實指控與惡意對待,始終堅持以誠懇與真實面對問題,主張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今後也將繼續努力以赴,積極技術創新、關懷社會守護公眾利益、致力媒體改革,為台灣多增加一個優良健全的企業而不停息。(林韋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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