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赴經部抗議 「礦業法是強姦條款」

出版時間 2017/05/10

抗議礦業法修法爭議,環團今集結約30人到經部抗議,包括4名太魯閣族民也特地從花蓮北上,提出4項建議修法訴求,並高喊「礦業法非修不可、經部出來面對」、掛上「水泥部長李世光、國土被你敗光光」布條,至於北市則出動逾50名警力維安。環團形容現行礦業法根本是強姦條款;太魯閣族民則害怕住在山下族民因遭挖礦,隨時跟小林村一樣滅村,堅決要求亞泥撤回礦權,停止採礦。

被亞泥佔用土地的受害者太魯閣族民鄭文泉表示,我們是住在礦區底下的當地居民,遭受什麼傷害我們最清楚,亞泥採礦採了40年,把山挖成怎麼樣子,族人被迫搬離所住地方,族人有土地權狀又怎麼樣,還上不去、還是不能用土地,且挖礦要用土地,我們不得不同意,這什麼法律?

「我們住在山下,300多條人命,山上挖了大洞,這地質狀況不穩,何時跟小林村一樣滅村,我們不知道政府簡直草菅人命」鄭文泉表示,堅決亞泥要撤回礦權、立即停止採礦,礦業法一定要修掉。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涂又文表示,現行礦業法根本是「強暴條款」,最近房思琪議題熱,想發生性關係必須要經過對方同意,但若未經同意就先匯錢到帳戶去,這樣的性行為合法嗎?現行礦業法第47條就是類似這樣的概念,兩邊協議不成,法規居然規定要讓居民自己向法院繳交一大筆裁判費才能進入訴訟官司,但開發單位卻付少少租金給居民,等於開發商取得合法強姦的條件,這麼落伍的條款,政府還不趕快修正?(江俞庭/台北報導)

環團赴經濟部抗議礦業法修法。康仲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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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祕書長謝孟羽、花蓮ayu部落居民鄭文泉。康仲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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