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繞道買大同股票 金管會今首罰60萬

出版時間 2017/05/05
圖為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資料照片
圖為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資料照片

陸資透過永豐金證券繞道來台買大同股票引發爭議,金管會今發新聞稿指出,此陸資違反規定,限期6個月內出清股票,並對此陸資處60萬元罰鍰,停止股東權利,持股不算,不具表決權。

至於該陸資企業的身份,金管會並未透露,僅表示不是蘇寧電器 該陸資持有大同股票9.5萬張,市值約10億元。

金管會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3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

此大陸企業100%持股之香港子公司透過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永豐金證券委託買賣國內證券,已違反規定。金管會已函請永豐證(亞洲)不得再接受該大陸企業委託買賣國內證券,並限期出清持有我國證券。

金管會重申,僑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確實遵守相關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交易管理法令,如經發現違規情事,將依相關規定從重議處。(林巧雁/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