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修法增救濟管道 民憂「已拆的怎麼辦」

出版時間 2017/03/14
房屋遭建商欣偉傑拆除的張姓屋主,今日出席都更條例修法公聽會,再轟北市府冷血。陳世峰攝
房屋遭建商欣偉傑拆除的張姓屋主,今日出席都更條例修法公聽會,再轟北市府冷血。陳世峰攝

為求都更條例修法順利,內政部今日舉辦第二場修法公聽會,現場約百名民眾參與,日前長安西路都更案遭強拆的張姓屋現場砲轟北市府,「三重吃早餐偷拆案,新北市立刻把建商起訴,但台北市竟只罰建商9萬元,還說一切合法!」大罵北市府冷血。

張姓屋主今出席公聽會說,原本以為自己是第一個,事後才知道建商欣偉傑之前就有好幾個類似的偷拆案例,對於北市處理態度,他砲轟:「我們房子結構已經搖搖欲墜,北市府還在說一切合法,到底當初發的是拆除執照還是殺人執照?」

今日會議主席內政部政策花敬群回應,都更條例修法後已針對第36條補充,未來除非經所有權人同意,否則實施者不得代為拆除,須由實施者委請直轄縣市政府代拆,同時若遇爭議也會建立救濟管道,避免強拆事件重演。

張姓屋主卻質疑,那都是修法後的案子才能適用,像他自己這樣被建商偷拆,已經無家可歸的人該如何是好?花敬群則說,會再與北市府溝通。

現場也有民眾擔憂,就算有救濟管道,也難防不肖建商的偷拆奧步,「會不會我打完訴訟,房子也被拆完了?」

花敬群會後受訪坦言,行政救濟的確有可能出現時間差,「但不能讓幾顆老鼠屎壞了一整鍋這麼好的粥。」會再研議如何防範不肖業者鑽漏洞。(陳世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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