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於文山區住家遭北市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標售。投訴人提供
《蘋果》接獲讀者投訴,其文山區住家突遭北市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公告標售,經查才知當時曾祖父購入土地未辦理過戶,土地所有權人仍登記在日據時期的高姓自然人名義下,遭市府認定未能釐清權屬公告標售,因年代久遠舉證困難,讓投訴人嘆不知該如何是好。
讀者黃先生表示,自家土地由曾祖父於1957年向「高文傳」承購,由於老一輩不識字,也不曉得要辦理過戶,僅簽一紙買賣契約,「房子傳到我這代,幾年前被政府通知土地要被拿去標售,一查才發現原來老一輩的沒過戶!」
黃先生指,北市地政局標售清冊所有權人登記在「高傳水」名下,不過當時曾祖父地所簽契約賣方卻是「高文傳」,由於名字不同,向地政局主張所有權被打回票,要他提出之間產權移轉過程,讓他氣得大罵:「日據時期誰有在土地登記,地政局登記資料不全又要我證明,實在不知該去哪生證據。」
北市地政局土地登記科科長洪慧媛表示,該陳情民眾案件特殊,由於年代久遠查證困難,不過肇因仍起於當初民眾未辦理土地過戶,地政局依《地籍清理條例》辦理標售作業,並無問題。
洪慧媛建議民眾可先向地政事務所主張其土地權利,只要經地政事務所通報,地政局將先暫緩標售,建議民眾可先爭取6個月補正時間,思考下一步怎麼走。
律師蔡志雄直言,投訴民眾案件「很難辦」,唯一有的證據是買賣契約,不過也早超過法定15年請求時效,契約等同失效,即便要走訴訟,勝算也不大,最終恐變無權佔有,若想保有房屋,唯有再把土地標下一途。(陳世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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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提供當時曾祖父買賣契約。投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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