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反對倉促推動電業法修法。資料照片
立院經委會今舉辦電業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國家政策基金會研究員唐慧琳都表示反對倉促推動電業法修法,應先退回政院,待政院提出可以一步到位的電業法修法後,才能審查。
王塗發說,今天參加公聽會「心情相當沈重」,這次電業法修正案根本是為台電量身打造的修正案,是為形式上做的假改革,若修法不能一步到位,不如不修,修了反而糟糕,他強調,分成兩階段改革,不但是漫長、不確定的過渡期,還要等到6~9年才能達到廠網分離的第二階段,都已經超過執政一任期的4年,「這算什麼改革」。更何況,第二階段甚至還不是完全自由化,仍由台電主導的獨佔國營電力公司,仍是獨厚台電的不公平市場。
「政府說電業自由化電價不會漲,你相信嗎?」唐慧琳也痛批,電業自由化表示進入電價競爭市場,但零售受管制、批發價格卻不受管制,同時,進入自由競價時,再生能源價格這麼高,誰願意買?最後還不是躉售給台電,本來有核電可壓低價格,但政府為了降低碳排把基載都廢了,天然氣當備載,但政府沒告訴你的是,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鋪設還要6~8年,「只要風不吹,人民就缺電,這是負責的政府該做的嗎?」
唐慧琳認為,電業管制機關必須要有足夠權限,才能對後續電價審議機制做完整處理,至少要二級以上獨立機關。
她認為現在不宜急著推電業法,主要因為6~9年後才要成立控股公司對台電分割,但控股公司的子法都還沒足夠法源,就倉促推電業法修改,很荒謬的事。(江俞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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