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部分業務明年移至中部辦公室,圖為經濟部外觀。資料照片
讀者向《蘋果》投訴,經濟部計劃明年1月1日起,將全國公司名稱與營業項目審查、外國公司認許與報備從商業司移交到其中部辦公室,表示之後不管是設立公司,或是已存在公司要更改名稱,抑或是公司要增加變更營業項目,甚至外國公司設立在台分公司及辦事處,都要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
讀者質疑,經濟部弊遠大於利、又專斷獨行的業務移撥,希望能讓全國公司名稱與營業項目審查,以及外國公司認許與報備留在經濟部商業司辦理,便利多數本國及外國公司。
對此,經濟部商業司表示,確實明年元月起全國公司名稱與營業項目審查,及外國公司認許與報備等部分業務將移給中部辦公室,主因中部辦公室7月起業務移回桃園辦公室處理,中部辦公室因此多出閒置人力,經內部調配後,決定承接幾項業務。
至於投訴人所說,未來設立公司、公司更改名稱,抑或是增加變更項目,或外國公司來台設麗辦公室,都要赴遠在南投的中部辦公室申請,商業司表示,明年元月起的異動僅預查有更動,其餘流程不變,而8成的預查在網路上就可申請,已經相當成熟,登記系統也未有異動,至於外商來台設立新公司的案子不多,影響不大。(財經中心、江俞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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