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問蘋果】公婆生前口頭給地 說了就算?

出版時間 2016/09/27

《地產王》粉絲吳太太的公婆去世後留了2塊地,1塊生前過戶給她的小叔,還有1塊曾口頭說要給吳太太和二叔,這樣小叔就失去繼承權嗎?
 
遺囑必須是有效遺囑才算數,正業代書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表示,遺囑須依《民法》1189條,遺囑應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遺囑等方式,若僅口述恐淪為口說無憑,屬於無效遺囑。
 
此外,依《民法》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繼承。鄭文在指出,除非找到有效遺囑,否則小叔還是可以平分這塊土地。(鄭婷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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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可送往法院公證處公證,多一分保障,避免受質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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