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對科風請求給付現金股利 訴訟敗訴

出版時間 2016/09/07
投保幫投資人對科風請求給付現金股息,遭判敗訴,圖為投保董事長邱欽庭。莊宗達攝
投保幫投資人對科風請求給付現金股息,遭判敗訴,圖為投保董事長邱欽庭。莊宗達攝

投保中心幫投資人請求科風給付100年現金股利,遭法院判決為敗訴,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法院認為,此案不可以投保法28條打團體訴訟,因此,判為敗訴,由於請求權只到12月29日止,籲投資人把握時間,要在請求時效消滅自行向法院起訴,不然以後就不能再訴訟。

邱欽庭說,投保中心已幫投資人做好民事起訴狀稿,投資人可自行到官網下載參考使用。

邱欽庭指出,科風案件起源於100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案,原預定100年12月30日發放現金股利,不過,後來科風以銀行抽銀根為由拒發,已損害股東權益。

後來因科風財報不實,因此,投保中心決定對科風起訴,連同未發放現金股利一起起訴。

對於法院判決,邱庭欽不能苟同,因為法院這類案件,不具公益性,不能以投保法28條幫投資人打團體訴訟,由於法院認定投保中心無權代投資人向科風提起請求給付股利團體訴訟,僅以程序事項駁回該案,未就實體判決,相當不以為意。

不過,此案已三審定讞,確定投保敗訴,由於請求時效即將在12月29日止,籲投資人把握時間,要在請求時效消滅自行向法院起訴,不然以後就不能再訴訟。(高佳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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