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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今日表示,費差損商品爭議多在舊商品金檢時發生,新商品不用改,實際支用超過,對認定方式壽險公會還會再另外申報,未來在認列費用上會有較一致規範。
施瓊華表示,去年金檢後陸續發現有幾家壽險公司費差損計算不合理,今年上半年陸續有裁罰,施說:「裁罰都陸陸續續、都還有不同案子」言下之意,這波裁罰還沒走完。
官員表示,保險業者檢討費用、實際支出是否必要,控管成本,施瓊華強調,金管會並不是助漲保單,而是要求單一商品定價結構的合理性,包括純保費和附加費用率計算上,若保費中40%有人事成本、通路費用等都要計入,業者要控管費用要在同一標準內。
施瓊華表示,金管會沒有要求保險業者砍佣金,而是「怎麼管控費用在合理範圍」,初步看來佣獎已經超過附加費用標準,其他沒支用的也應該注意。
官員指出,大部份躉繳保單或繳費期間較短(約2年期)保單,較易出現違規。(陳瑩欣/台北報導)
出版:17:16
更新:17:34
左為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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