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面財報申報延遲 證交所併案再罰

出版時間 2016/05/17
介面光電董事長葉裕洲。資料照片
介面光電董事長葉裕洲。資料照片

4月中才因沒有出具104年財報,股票遭停止交易的介面光電(3584),今(17)日證交所再公告,因介面光電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最近期財務報告,已通函自105年5月19日起併案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證交所指出,介面光電先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業已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最近期財務報告,為不包含金融控股公司之811家上市公司中,唯一沒有完成財報申報作業者,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因此證交所已通函自105年5月19日起併案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林韋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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